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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部署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
司法部微信公众号 2025-07-14

  原标题:紧盯三方面 抓监管升级

  内蒙古自治区部署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任务清单》,着力在三个方面升级监管措施,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

  紧盯规范化

  实现监管各方面

  各环节全覆盖

  强化全流程监管,将诚信建设与行业管理结合,完善执业(诚信)档案并公示,诚信记录应用于行业准入、评优评先等;公证员助理考核与任职实习挂钩,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登记 “凡进必考、凡进必审” 并细化专家评审流程;规范仲裁委员会相关流程及仲裁员选聘;逐年开展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案卷评查,法律援助实行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同行评估;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建立抽查清单和执法库,在司法鉴定领域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检查。

  紧盯协同高效

  实现监管制度

  机制体系化

  完善 “三位一体” 投诉处理机制,月汇总、季分析重大投诉风险;实行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通报,重大违规专门通报,将守信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息管理,推进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指导盟市行业协会履职,支持公证、仲裁协会探索积分管理和诚信档案制度,深化行政处罚与行业惩戒衔接,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推进信息共享,建立“蓝黄红” 三级约谈机制督促盟市司法行政机关履职,构建协同监管格局。

  紧盯风险点

  实现重点领域

  问题切实整治

  聚焦法律援助人员怠于履行法律援助义务,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促进规范治理,有效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规范公证执业,查处跨区域受理、恶性压价等行为,出台线上办理指导意见,开展 “公证规范优质” 行动;整治司法鉴定重点领域,将酒精检测、亲子鉴定等案卷评查纳入 “双随机” 执法;规范金融借贷纠纷仲裁,以专项治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通过三年行动,内蒙古将逐步构建标准严格、监管高效、服务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注入法治动能。

  文章来源丨内蒙古掌上12348

(责任编辑:莫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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