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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聚焦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构建“111N”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体系(“1”个合并检查事项清单、“1”个数字化作业平台、“1”个制度办法、“N”个细化措施),从源头解决随意执法、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困扰企业发展的难题,切实为经营主体松绑减负。
高位谋划推动,顶层设计
变“一家抓”为“全市统”
顶格谋划部署。济南市委全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作为重点内容,明确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有关目标任务。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听取情况汇报,研究涉企行政检查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有关副市长任召集人的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机制,市司法局统筹推进、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领域涉企检查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形成全市三级推进体系,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大力实施推进。印发《济南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办法》《济南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体系化推进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涉企行政检查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检查行为。
建立“1”个清单,源头管控
变“多头查”为“一次查”
加强检查源头把关。济南市司法局牵头,38个市直执法部门参与,全面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形成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科学整合检查事项。对同一对象可以同时开展检查的事项进行合并,建立“市级涉企联合检查场景清单”,涵盖31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281个行政检查事项,119个联合检查场景。
规范开展联合检查。明确各场景下牵头检查部门、联合检查部门以及检查内容,最大限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用好“1”个平台,数字赋能
变“平面督”为“立体督”
全覆盖平台应用。全面应用涉企行政检查平台,实现市县乡三级执法监管人员平台应用全覆盖。
全过程线上流转。执法部门入企检查前,进行“事前备案”、到达企业后“扫码入企”,通过“事中记录”对检查事项及结果进行记录,检查完毕后由企业进行“事后评价”,执法部门根据企业评价进行“整改反馈”,平台最终对检查数据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实现“检查归档”,形成涉企行政检查工作闭环。
全天候服务响应。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对企业反映的问题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改正并及时向企业反馈。
完善“1”项制度,严实监督
变“软管理”为“硬约束”
实行逐层把控。强化检查计划统筹管理,制定公布涉企检查规范标准,根据信用等级、监管风险等不同情况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建立“无事不扰”事项库,对库内事项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条线检查事项归口管理、分级实施、首查负责,实现跨层级检查结果互认共享。
强化监督合力。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行政执法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12345热线监督协作,对逐利检查、任性处罚等行为严肃查处。
推进督促整改。通过12345市民热线、调查问卷、走访座谈等方式查摆涉企执法问题136项,问题全部落实整改。
细化“N”项措施,明晰权责
变“外推力”为“内驱力”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本部门业务特点和执法实际,围绕系统内强化统筹、执法机构协同、规范检查程序、精准高效检查、强化行政指导、人员教育培训、过错责任追究七个环节,逐项细化本部门落实执行的具体措施,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度体系,形成上下联动、权责互补的“职责无盲区、基本不重复”涉企检查工作格局。
文章来源 | 法治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