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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福建泉州市司法局以司法所“强基础、展亮点、创品牌”活动为抓手,通过每年组织开展全市司法所评述交流活动,以赛促学,以学促做,形成全市司法所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司法所服务效能,着力打通基层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基层维稳“更担当”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司法所指导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年调解案件达到5万件,较品牌活动创建前增长79.2%,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坚持规范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两大核心任务实施,强化重点人员管理,目前建成社区矫正教育基地81个、公益活动基地144个、就业基地58个,建成安置帮教基地108个,为需要帮扶的人员提供多形式就业岗位。
法治建设“更深入”
司法所长列席乡镇党政联席会议,探索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有关工作,配合做好行政应诉争议化解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切实当好基层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参谋助手。三年多来司法所为基层党委、政府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200余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2300余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近1800条,年均同比品牌活动创建前显著增加,有效推进基层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法律服务“更惠民”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综合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需求指引等工作,探索设立公证协办点、法律援助代办点、仲裁业务联系点、行政复议咨询点、行政执法意见收集点、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等。紧跟信息化发展趋势,健全“智慧司法所”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建设,为司法所配备触摸查询一体机、普法宣传机器人等装备设施,全天候24小时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线上普法等法律服务资源和应用平台,推动数据共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业务用房“更规范”
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用好用足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充分抓住旧城改造、新城建设以及地方机构调整后县乡部门办公用房调整等契机,通过新建、改扩建、调整等方式,解决司法所业务用房老旧和不规范的问题。
基层干警“更专业”
全市383名政法专项编制100%下沉到司法所,实行“专编专用、空编即补”。注重培养选拔优秀法学专业人才,以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等形式充实专职调解员、安置帮教协理员和村居(社区)法律顾问,以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壮大“法律明白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配齐配强司法所专兼职人员力量。积极争取组织部、编办的支持,三年多来招录司法助理员32人,目前全市共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160名,司法所工作人员1031名,较品牌活动创建前增加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