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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龙浩然 吴丹
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素有“瓷之源、茶之乡、林之海”之美誉,辖区森林覆盖率从1989年的58.43%增长至2024年的82.21%,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生态绿”离不开司法护航。近年来,浮梁县人民法院以司法审判利剑守护绿水青山,交出了“开窗见绿、出门见景”的浮梁答卷。该院自2020年8月成立环境资源法庭以来,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337件,审结332件,结案率达98.5%。
打好生态修复“组合拳”
“由于被告人经济困难无力赔偿,我建议让其以劳务代偿的形式承担剩余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损失的责任。”2023年7月,浮梁法院审结江西首例适用“认购碳汇+劳务代偿”公益诉讼案。
在该案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该院采纳了人民陪审员、浮梁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负责人的建议,要求全某以劳务代偿的方式偿还剩余5万余元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损失,并委托乐平市涌山镇林业办公室监管后续劳务执行。此外,全某通过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购买碳汇用于替代性修复其行为造成的森林固碳损失。
浮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凡生介绍说,该院建立了专家智库,以省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专家库建设为依托,严格选任12名具有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等环资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由其全程参与环资案件审理,提升审判质效。同时,创新生态修复执行方式,发布了从业禁止令、环境保护令、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野生动物保护令等令状,让生态环境破坏者转变为生态环境守护者,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效衔接。
2023年以来,浮梁法院共补植复绿50余亩,开展增殖放流活动5次,投放鱼苗40万余尾。
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近年来,浮梁法院加强信息沟通,构建部门联动机制,合力护航绿水青山,为浮梁生态环境建设注入勃勃生机。
2023年10月31日,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浮梁法院、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市文物局等单位在浮梁县中国高岭国家矿山遗址公园联合成立了景德镇陶瓷文物司法保护基地。各方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建立陶瓷文物预防性保护机制,为推进景德镇陶瓷文物保护提供了操作性强的规范指引。
同时,健全信息沟通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与检察机关、环保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案件研讨、多元化解等五项相关制度,通过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在案件审理、生态修复等阶段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及时制裁环境侵权行为,促进生态修复,打开了多部门联动、多元解纷新局面。
截至目前,浮梁法院已经召开联席会议21次,出台联动措施53条,完善了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联动合作办理机制,推动生态系统协同治理和一体保护,为环资审判工作注入新活力。
筑牢预防犯罪“防火墙”
前不久,浮梁法院在审理一起非法采矿案中发现,乐平市某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涉嫌非法采矿行为作出罚款决定后未及时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等情况。
随后,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发现犯罪线索应及时将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并要求做好实体审查程序,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保证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司法建议书发出后,该行政机关积极整改,开展业务培训,规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流程,明确立案查处范围,提高执法水平。
“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办好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让‘小建议’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胡凡生告诉记者,该院围绕案件暴露的风险和漏洞,形成了“一类案一建议”“以建议促成效”的司法建议新机制,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共发送环资类司法建议26份,收到反馈26份,回复率达100%。
胡凡生说,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坚持生态优先、惩戒与修复相结合原则,积极探索新举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惩违法犯罪行为,让绿色成为瓷都高质量发展最鲜明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