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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立法疏堵点 山东以地方立法夯实各学段教育公平质量根基
司法部微信公众号 2026-10-08

  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聚焦一线教育机构办学堵点、学生就学难点,牵头抓实教育领域地方立法攻坚。通过实地走访,精准梳理行业发展短板,落地实施《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山东省特殊教育条例》《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以贴合基层实际的法治化制度设计,解决个别地区和教育机构存在的办学不规范、保障不到位、发展不均衡等实际问题,让法治红利精准惠及每一所教育机构、每一名适龄学生。

  直面基层办学痛点 调研扎根一线办学场景

  山东省司法厅将立法审查、草案修改全过程与省办学实际深度绑定,深入全省各县市区公办民办幼儿园、特殊教育专门学校、中高等职业院校及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实地调研,面对面听取教育机构负责人、教师、基层管理人员、学生及家长的诉求。

  山东省司法厅针对所梳理的基层反馈实操问题,将“规范小区配套园建设移交”“园区儿童入学比例”“特教学生随班就读配套机制”等一线高频诉求,逐条转化为条例草案具体条款,确保立法内容贴合机构办学、贴合行业发展、贴合群众需求。

  分领域精准施策 赋能三类教育机构提质

  坚持“一领域一方案、一行业一规范”,山东省司法厅针对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三类机构的差异化发展现状,开展精准立法设计,通过制度化规范,补齐教育机构发展短板,构建覆盖全群体、全学段的教育法治保障体系。

  在学前教育领域,落地实施《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针对性规范全省各类幼儿园办学行为。摒弃笼统性要求,聚焦幼儿园办学核心难题,明确公办幼儿园扩容建设标准、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管理流程,细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贴、师资培训、收费监管具体要求,同时对无证办园、超范围办学、小学化教学等违规行为划定刚性红线。

  结合山东特教办学实际,出台《山东省特殊教育条例》,细化特殊儿童入学评估、就学争议处理、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互转全流程规范,明确特教学校师资编制、康复设备、专项经费保障标准,同时规范送教上门、随班就读、特教师资专项补贴等具体制度,打通特殊需要学生就学保障“最后一公里”。

  在职业教育领域,《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立足山东产业发展和职教办学实际,重点破解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不深入、实训基地利用率低、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脱节等突出问题,清晰界定职业院校、合作企业、行业主管部门三方权责,规范实训教学、学徒制培养、产教融合项目落地流程,从法治层面保障职业教育机构高质量办学、技能人才规范化培养。

  闭环落地强实效 以良法筑牢教育底线

  山东省司法厅坚持立法、释法、普法、用法一体推进,推动三部教育领域法规制度精准规范和服务每一所教育机构。

  在法规审查起草阶段,同步开展落地可行性研判,所有条款均兼顾各类幼儿园、特教学校、职业院校的承接能力,删除脱离实际的笼统条款,保留可落地、可核查、可监管的实操性内容。同时,省司法厅面向全省学前教育机构、特殊教育机构、职业教育机构开展专项普法解读,帮助各类教育主体精准吃透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办学教学工作。

  下一步,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将持续聚焦各类教育机构的发展新诉求、办学新难题,持续细化教育法治保障举措,不断完善教育领域地方法治体系,以法治力量护航全省基础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让每一名山东学子都能享有公平、优质、有保障的教育资源。

  文章来源丨山东法治报

  作者丨赵宝辉

(责任编辑: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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