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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吉林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 2025-07-02

  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司法局联合莲花山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组织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走进省长春兴业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身临其境 直观感受监管环境

  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参观了服刑人员监舍、监狱生产车间,实地了解服刑人员日常生产生活与劳动改造情况。通过现场观摩,社区矫正对象直观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进一步增强了遵纪守法意识。

  现身说法 典型案例敲响警钟

  活动安排社区矫正对象以自身经历开展警示教育。发言代表结合监狱服刑经历,劝告参加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矫正管理,主动参与公益劳动,争取在“高墙外”实现彻底改造。

  严管厚爱 明确矫正管理要求

  在警示教育大会上,社矫局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端正思想认识,明确在刑身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二是服从监督管理,严格履行定期书面报告、外出审批、迁居申报等义务,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三是珍惜当下生活,努力修正错误,重塑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回馈家庭、回报社会。

  来源 | 长春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吴亚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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