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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改刑事诉讼法防止被告人外逃
法治日报 2023-05-22

  □ 本报记者 苏宁

  近日,日本参议院表决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订案。新的《刑事诉讼法》与此前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修改。其中,规定法院有权命令被告人在保释期间穿戴全球卫星定位(GPS)设备的新条款备受关注。

修法设GPS制度防止外逃

  据日本媒体报道,新的《刑事诉讼法》新设了GPS制度,规定为防止被告人在保释期间逃亡至境外,法院可以命令被告人在保释期间穿戴GPS设备。此外,GPS制度还规定了若干禁止性条款,如禁止被告人接近机场、港口等区域,禁止擅自取下或损毁GPS设备等。

  根据新法,GPS制度的操作流程大致为,在对被告人作出保释决定时,法院如判断被告人存在出逃境外的可能性,则有权命令被告人在保释期间穿戴GPS设备。当被告人出现接近机场、损毁GPS设备等违反禁令的行为时,GPS设备将自动向法院发送信号,法院接报后会立即向检察官通报被告人位置信息,由检察官或警察对被告人实施抓捕。

  GPS制度对违反禁令行为的罚则作出明确规定:被告人如出现违禁行为,将被处以1年以下的拘禁。据了解,当前日本刑罚体系中的有期徒刑分惩役(有强制劳动)和监禁(无强制劳动)两种,2025年之前两者将合并为拘禁。

  同时,考虑到对被告人个人隐私的保护,GPS制度明确,设备不得用于实时监控。正常情况下,GPS设备不会发送信息,法院、检察机关无法获知被告人位置信息,只有当被告人出现违禁行为时,GPS设备才会向法院发送被告人位置信息。

  据报道,GPS制度将从新的《刑事诉讼法》颁布之日起5年内开始实施。目前,日本最高法院和日本法务省正委托大型警备器材公司进行产品研发和试验,预计GPS设备将被穿戴于被告人的手腕或脚踝处。

  媒体报道称,日本将GPS设备应用于国内刑事案件领域尚属首次。

适用范围不排除扩大可能

  在《刑事诉讼法》中新设GPS制度起因是日产原董事长戈恩逃亡事件。2019年12月,日产前董事长戈恩在保释期间,不惜放弃15亿日元的保释保证金,在精心策划下利用私人飞机偷渡出境。此后,日本法务省法制审议会于2021年10月建议设立要求被告人在保释期间穿戴GPS设备的新制度。2023年3月,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包括关于被告人穿戴GPS设备等新规的《刑事诉讼法》修订案,本次参议院表决通过后,新法将正式颁布实施。

  在戈恩之前,日本也有被告人在保释期间出逃境外的案例。在被称为战后日本最大规模经济犯罪案件的“伊藤万事件”中,就有被告人放弃6亿日元的保释保证金外逃。

  但是,有舆论认为,由于近些年来被告人在保释期间逃往境外的案例并不多见,GPS制度的实际应用可能受限,应将GPS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对境内逃亡的防范方面。

  在新《刑事诉讼法》修订期间,日本法务省法制审议会就曾建议,将GPS设备的应用范围扩大至防止被告人在境内的逃跑以及防止被告人接近被害人。但是,考虑到境外出逃行为往往有接近机场、港口等较容易区分和识别的“迹象”,而境内逃亡很难靠位置信息判断被告人是否存在逃跑意图,因此暂未扩大应用范围。

  当前,法院向被告人下达穿戴GPS设备命令限定在“为防止逃往境外,有必要掌握位置信息时”。关于法院如何判断被告人是否存在外逃可能,有报道称,在海外有住所、经济实力雄厚的外国人以及犯罪组织的骨干分子等可能成为重点监督对象。

  鉴于近些年来被告人保释期间外逃的案例较少,更多情况还是国内出逃案件。法制审议会表示,日本法务省并未排除未来扩大GPS应用范围的可能,今后将会从多方面进一步加强调查研讨。

强化逃亡惩处等其他新规

  新的《刑事诉讼法》除新设GPS制度防止被告人外逃外,还加强了对被告人国内逃亡的惩治力度。

  一是新设罪名,如新设了无正当理由缺席庭审的“不出庭罪”、保释期间无法院许可无故超时离开指定住所的“脱离限制居住罪”,对两项新罪的罚则也作出两年以下拘禁的明确规定。

  二是引入“监督人制度”。法院从被告人的亲属中指定监督人,监督人与被告人一同出庭,并负有报告被告人生活状况的义务。有别于被告人交纳的保释保证金,监督人还需交纳监督保证金,如出现被告人逃跑等情况,法院将没收监督保证金。此前虽然一直有如出现逃跑等情况则没收保释保证金的机制,但并无明确直接的处罚规定。

  三是扩大了逃亡罪的适用范围。此前逃亡罪只适用于被告人和服刑人员,此次修改后,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所有被依法拘留的人员都成为逃亡罪的适用对象,并且逃亡罪的量刑标准有大幅提升,由此前的1年以下法定刑提高至3年以下。

  另外,新的《刑事诉讼法》还增加了对性犯罪受害人保护的规定。为防止性犯罪的受害人再次受害,新法规定在起诉、逮捕、审判等各环节,不得令被告人知晓能够确定受害人身份的一切个人信息。

  此前,为保护性犯罪受害人个人隐私,在庭审等环节会隐去受害人姓名,但是,在对嫌疑人出示的逮捕令以及对被告人的起诉书中原则上会明确记载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以及受害人的姓名及住所。由于性犯罪的受害人往往与被告人素不相识,如受害人的个人信息被被告人知晓,可能引发二次犯罪。因此,很多受害人因担心个人信息被被告人知晓而不愿报案。此次修法后,向嫌疑人和被告人出示的逮捕令和起诉书是隐去受害人个人信息的副本,辩护律师虽然能看到原件,但不得将受害人个人信息透露给被告。

  不过,新法也规定,当被告人的防御权受到受害人个人信息保护的影响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也可向法院申请信息公开。

  此外,根据日本新的《刑事诉讼法》,对受害人个人信息的保护也可适用于性犯罪以外的案件。当受害人的名誉、生活可能受到影响,生命财产可能再次受到威胁以及可能遭到跟踪、报复等有组织犯罪时,也可适用上述保护规定。该规定将在新的《刑事诉讼法》颁布九个月内开始实行。

(责任编辑:吴亚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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