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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法治日报 2024-01-17

  原标题:天津北辰区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法治软环境引得凤凰来

  □ 本报记者 张驰 范瑞恒

  合法性审核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国家工作人员网上考法合格率100%……这是近年来天津市北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沉甸甸成果。

  面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这一课题,北辰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相关社会矛盾与问题,确保该区在发展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抓关键夯基础

  去年12月中旬,北辰区召开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会。该区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倪斌在会上提出,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作用,不断开创法治北辰建设新局面。

  在此之前,北辰区区长徐晖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民法典实施、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题给全区领导干部作了一堂专题讲座。

  抓“关键少数”在北辰区有迹可循,2021年,《北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办法》出台,上述文件形成了具有北辰特色的5张“任务清单”46项具体内容,明确“任务书”,推进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关键少数”引领示范作用。

  同时,北辰区还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2022年以来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45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26个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基层是重点也是难点。

  为此,该区制定《北辰区街镇综合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完善各街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配套工作制度。

  不仅如此,北辰区还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执法机构队伍组建工作,规范基层执法程序,推动基层执法工作有序运行,有效提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与依法治理能力。

  建机制强内核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既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又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为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该区坚持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相继出台了《北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抽查制度》《北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北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明晰权责清单,确保相关职能部门有法可依。

  如今,依法办事、依规办理在北辰区成为一种风尚。

  “北辰区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内核。”北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孟军介绍,北辰区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成效显著,实施非许可类政务服务网上办事项756项、一次办事项817项、就近办事项346项、马上办事项475项、零跑动事项543项、全市通办事项567项;创新8项“微改革”暖心服务举措,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北辰区政务服务办主任魏卉介绍,为进一步优化惠企便民服务措施,该区还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场景化咨询帮办、无人审批等智能服务,2021年至今共办结政务服务事项21078件,网上办理率达98%。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

  去年12月5日,生物医药产业基金以及智能医疗器械、创新医药CRO等领域的30个项目落户北辰区,总投资达73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占八成以上。

  “井然有序的法治软环境成为我们落户北辰区的一大因素。”某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戴志敏说。

  提质效释红利

  去年5月,《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正式印发,清单中明确了涵盖食品、药械、商标等领域的42项免罚事项,对依法依规应当先行责令改正、责令改正后当事人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以及轻微违法行为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免予行政处罚。

  “印发免罚清单,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回应了社会关切与企业发展需求,是节约行政资源、严格规范与保障行政执法的需要。”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冯文革说,推行柔性执法,激发了市场活力也体现了城市温度。

  由点及面。北辰区近年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进执法方式,寓服务于管理,鼓励柔性执法,让群众在执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北辰区还将法治从书面“请”进生活,让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度,让老百姓法治获得感更加真切。聚焦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商标专利等重点领域,重拳打击违法行为,2023年累计查办违法案件1324件。深入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截至目前为4839名农民工追讨欠薪8631.4万元,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法治政府建设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徐晖表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要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本质要求,充分体现人民利益、维护人民权利、增进人民福祉,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谋划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

(责任编辑: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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