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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城中村普法的完善路径研究
法治日报-法治网 2025-12-23

  陈浩然 白诗晨

  一、缘由

  (一)城中村法治资源薄弱

  一方面,城中村的法律服务匮缺,高质量的法治资源无法充分下沉惠及居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覆盖程度低,城中村居民发生矛盾纠纷时无法及时寻求专业化的法律帮助。另一方面,滨海城中村丰富的文旅资源吸引大量文旅商行业从业者聚集,部分原住民群体易地搬迁、外出工作导致“空心化”、“老龄化”,新老居民交织在共同的空间里工作生活,“生人社会”替代原有“熟人社会”,智能手机、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媒介使居民处于匿名状态,传统道德引导教化的治理机制逐渐失效。由此,新老居民甚至原住民之间普遍缺乏凝聚力和互助意识,“做事靠吼”“遇事靠吵”“办事靠闹”的现象十分普遍,法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完善提升,亟需普法加以解决。

  (二)本地居民传统观念突出

  城中村原住民以血缘宗亲为主要纽带,街坊、邻居多是亲戚、熟人关系,彼此之间十分注重家族、宗亲对自身的社会性评价,担心被集体议论、排挤。特别是在处理家庭内部矛盾纠纷时,注重使用传统习惯和村规民约,倾向于诉诸家族乡贤、长者来调和,而不是寻求外部司法力量的介入。从另一方面来看,若是矛盾纠纷诉诸于人民调解、法院裁判等外部途径,则已是人尽皆知、积怨成恨,矛盾各方的纠纷难以调和,极易演变成为历史遗留问题。

  (三)新老居民矛盾纠纷突出

  一是在原住民之间,以家庭矛盾、相邻关系纠纷(用水、排水、采光、噪音等)、土地或地上建筑物权属纠纷为主,大部分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此类矛盾纠纷时间跨度长、涉及群体多、积怨程度深。二是在新老居民之间,两类群体大多由房屋租赁产生联系,在经济转段之后至文旅市场逐步恢复繁荣的时间段内,时常因房屋租金、退租等缘由产生纠纷,加之部分房屋的土地权属或建筑物合法性本身存有争议,使得此类矛盾纠纷调处难度高、各方诉求多、事后隐患大。三是在新居民之间,由于文旅行业衍生出民宿、餐饮、摄影、旅行社、特产店等经营业态,因而主要是围绕文旅生产经营行为产生各类纠纷,例如劳动劳务纠纷、股权纠纷、工程款装修款纠纷等,此类矛盾纠纷形式新颖、法律关系复杂,一头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另一头关乎文旅行业乃至经济社会发展,亟待及时有效化解并主动靠前引导。所以,上述三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与黄厝城中村的和谐稳定密切相关,需要通过高质量的普法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

  二、建议

  (一)党建引领普法宣传工作。

  铸强党建引领,落子城中村普法宣传的“先手棋”。“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抓好党建是前提。抓基层普法必须抓党建重引领。由于基层普法对象主要是具有很强公共性、复杂性的社会领域事务,党建引领基层普法不能只是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唱“独角戏”,而要以基层党组织为统筹各类组织和资源的枢纽,推动基层治理的“人、事、物”有效整合、下沉网格、注入基层,把各种治理资源配置到一起,把各种治理功能凝聚到一起,让基层普法有能力开展治理、有资源提供服务,共同奏响基层普法的“大合唱”。

  具体来看,一方面,各普法职能部门的党组织主动出击,以组织党建引领单位联动,在普法宣传方面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合作格局;另一方面,各普法职能部门强化与城中村社区居委会的党建交流,开展“童心向党·启航未来”法治夏令营、普法工作坊、法律明白人培训班等活动,实现党建工作与普法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相得益彰。

  (二)建强普法队伍。

  强化基层普法宣传工作,应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调动各方面群体的积极性,才能切实铺开基层普法的扇面,不断扩大基层普法的宽度。与此同时,建强基层普法队伍,能够型塑全时空、全领域的普法宣传网络,营造出“群众有需求、普法在身边”的浓厚法治氛围。

  “走出去”建强队伍。联动城中村社区居委会牵头号召,定期组织法律明白人队伍的业务培训,邀请思明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和专业律师授课,教授“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示范判决+调解类案”等知识干货,并设置岗位任职考试、经验交流分享等环节。厚植“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普法力量,吸纳乡贤、老党员、热心商家、创业英才、行业协会成员加入,发挥地熟、人熟、事熟优势,用好乡情、亲情、友情资源,提升普法质效。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安排定期驻点值班,面向居民提供点对点的法律咨询服务,并针对居民常见法律问题开设专题普法讲座。

  (三)做精普法工作。

  “国者、天下之大器也,重任也。”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一方面,基层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立足点和落脚点,关乎“国之大者”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因而只有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才能确保基层普法“不脱靶”。另一方面,对于经济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以更优的服务提供法治保障;对于平安建设,法治是最好的治理效能,要以更实的举措提升治理水平。因而只有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方能确保基层治理“能中靶”,因而基层普法意义重大。

  因此,具体来看,应积极适应城中村人群开展精准普法。一是聚焦城中村原住民法治观念提升。把矛盾纠纷“终结点”建成群众学法“起步点”,着眼邻里土地纠纷、违规搭建、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等城中村治理典型矛盾纠纷,在“民法典宣传月”开展普法趣味运动会等多种形式活动;在婚姻家庭、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拍摄普法短视频,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将“法治春风”吹入“厝边头尾”;在重大节日之际走进城中村,开展重阳敬老法律活动,举办“情系女职工·法在你身边”3.8普法宣传;在降低房屋租赁风险方面,牵头制作租赁合同范本,出台《房东自律公约》,有效减少新老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二是聚焦城中村文旅行业提质增效。在曾厝垵党群服务中心举办民宿合规经营培训班,为民宿经营从业人员送上“安全生产法律锦囊”;梳理从业人员常用法律规范,编入典型案例,开展《指引》讲座,并走访、分发;举办面向房东、民宿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的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班,邀请专业律师针对易发、多发矛盾纠纷结合典型案例和相关法条释法明理。三是聚焦城中村未成年人法治保护。依托思明区司法局“十所联十校”机制,持续发挥“蒲公英”校园法治工作室平台支撑作用,携手专业律师到城中村小学开展“与法同行,护航成长”、“种法治的种子,开法治的花”等普法活动,并为学校教职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要法律规范,形成防范校园霸凌的合力;定期于节假日前开展法治教育,牵手青少年走进司法所、禁毒教育场所沉浸式体验法治宣传阵地,守护城中村“花朵”健康、快乐成长。

  三、结语

  城中村作为城市发展进程中的特殊存在,既是多元文化交融的载体,也是社会治理的重点领域。针对其人口复杂、法律意识薄弱、权益纠纷频发等特点,推进普法工作需要以问题为导向,兼顾精准性与长效性,结合现实需求开展相应基层普法宣传工作。总体来看,基层普法宣传工作要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将普法宣传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民生服务相结合,不断利用科技赋能手段创新丰富普法宣传方式,同时注重培养内生性法治力量,通过挖掘城中村“法律明白人”培养普法骨干。另外,构建多方协同长效机制对于基层普法宣传工作亦是重中之重。

  基层普法宣传工作并非一日之功,城中村的普法宣传工作更需要耐心持续稳步推进。唯有将法律知识转化为城中村居民的行动自觉,才能为基层治理现代化筑牢根基,真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谐城中村社区愿景。

  (内容有删减)

  (作者分别系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滨海司法所所长、滨海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责任编辑: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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