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普法平台
欢迎您进入智慧普法平台!
“宪法宣传周”青海这样安排!
青海日报 2021-11-29

  青海日报讯 (记者 于瑞荣) 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记者11月26日从省司法厅了解到,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印发《<青海省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根据《通知》,全省“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时间自11月29日开始至12月5日结束,活动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题,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防灾减灾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记者了解到,今年全省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将采用“主场活动+专题活动+主题日”方式进行。为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今年我省“宪法宣传周”主要采取以线上宣传活动为主,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宣传活动。主场活动以省级层面统一组织参加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为主,专题活动以省法学会牵头组织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一切为了人民——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进行。“宪法宣传周”活动共设立8个主题日活动,分别是:宪法进农村、宪法进社区、宪法进校园、宪法进机关、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军营、宪法进网络、宪法进宗教活动场所。同时,推出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公益普法短信,播放宪法、民法典公益宣传片,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宪法、民法典置顶公益广告、开展全民普法答题等五项活动,确保宣传活动启动有声势、组织有力度、开展有亮点,引导全社会积极响应并取得显著成效。

(责任编辑:金燕)
 
智慧普法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