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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乐思炜 黄文燏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司法局青州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切实保障了22名工人的合法权益。
前不久,青州司法所接到辖区派出所的通报,某工程预制品厂因拖欠工人工资引发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通报后,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郑某为某工程项目生产工程预制品,但因拖欠工人工资,工人们便阻挠项目部工作。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安抚好工人情绪后,与派出所、镇政府等部门工作人员在项目部办公室召集项目部负责人、郑某以及工人代表进行协调并核算欠薪数额。经核对,厂方共欠22名工人10月至11月工资约20万元,其中李某等6名外来务工人员被欠薪约7.5万。
调解现场,工人们情绪激动,要求郑某在3日内结清工资,以便早日回家过年。郑某表示有限的资金已投入生产,一时间无法筹措到工人工资,只有待项目部的货款到账后才能支付;项目部则表示工程预制品还未交付,无法先行垫付。三方各执一词,调解无果。
为打破困境,加大调处力度,司法所还协调各方到区人社局再次进行调解。经过多番努力,项目部和郑某均意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将造成的法律后果,项目部表示可以先垫付每个工人工资的60%即12万元,并直接打到工人的个人账户上,郑某也表示会积极筹措剩余的工资款,保证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发放给工人。最终,三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书。
为保障调解协议能如期履行,青州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工人代表李某、郑某、项目部负责人等一起到沙县法院进行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法院当场出具裁定,确保了22名工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有效保护。目前,首期12万工人工资已经支付到位。
接下来,沙县区司法局还将继续紧紧围绕农民工法律服务需求,同向发力,持续运用“人民调解+”纠纷化解机制,强化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教育,确保农民工欠薪纠纷得到及时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