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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首个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服务群众“零距离”
法治日报 2024-10-31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石飞

  □ 《法制与新闻》见习记者 陆敏

  □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王培程

  “让你抛了家、弃了学去信奉的‘神’就是邪教;让你有病不就医,鼓吹入了‘教’就能消灾避难治病的就是邪教;让你交‘奉献款’大肆敛财的就是邪教……”近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华农贸市场地铁口处开展的“倡导科学生活方式 反对一切邪教”主题宣传活动,普法宣传者用语朗朗上口、讲解内容“接地气”,备受过往群众欢迎。担任此次普法宣传主力的正是盘龙区田园路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的“法律明白人”。

  为进一步推动法治社区建设,盘龙区司法局东华司法所聚焦选优人才,以做强特色品牌为目标,于近期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明白人”工作室新模式,在田园路社区打造了云南首个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将通过“以点带面、以面带片、以片带广”的方式,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品牌集成效应,力争把“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建成群众身边“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金字招牌”,助力平安盘龙、法治盘龙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本着方便居民群众、就近提供法律服务的原则,田园路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选择建在东华街道田园路社区居委会所在地,确保居民群众看得见、找得到、用得着,居民群众在遇到法律疑难问题时能够及时便捷地寻求到法律服务。

  工作室完善功能配套,达到“五个一”全配备,即一支队伍(“法律明白人”与社区法律顾问联合办公)、一套制度(制度规范公示)、一套学习教材(“法律明白人”常用法律知识书籍和学习笔记)、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培训室。在做到“标识、标牌、标语”三齐全的基础上,展示“法律明白人”主要工作职责等制度,设置摆放法律相关书籍的“法律图书角”供“法律明白人”和居民群众查阅学习,定期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到培训室为“法律明白人”充电赋能,全方位提升“法律明白人”综合素养。

  工作室建立“6+1”轮班制度,社区6名“法律明白人”、1名法律顾问轮流坐班“问诊”,开展法治讲座、接受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达到民意一线掌握、问题一线解决的效果。

  田园路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以“线上+线下”模式开展精准普法。“法律明白人”线上定期在居民微信群推送实用普法宣传视频和文章;线下每月以一个热点法治话题为宣传主题以案释法,组织开展普法讲座,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此外,工作室以法治主题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和金地山水小区法治主题庭院为依托,将群众办事场所和休闲聚集场所建设成为法治文化阵地,让群众随时随地学习法律知识。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能够“出门见法、抬头看法、闲余议法”,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推动形成全民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工作室已开展普法讲座12场次,推送普法信息36条,覆盖群众4000余人次。

  作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和创新矛盾纠纷化解路径的一个具体举措,“法律明白人”工作室还依托“田园幸福议事厅”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矛盾纠纷“三解”工作法,在日常走访排查过程中,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当排查发现矛盾纠纷时,立即联合网格长、综治专干、司法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了解、分析研判,力争当场化解;现场无法调解的,将矛盾双方当事人邀请至工作室,通过“法律明白人”讲解法律知识、心理咨询师解心结、社区民警化解矛盾冲突进行问题“三解”,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引导居民在法律框架下解决问题,推动矛盾纠纷尽早化解。

  工作室旨在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以来,田园路社区“法律明白人”已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0余人次,调解矛盾纠纷1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100%。

  近年来,在盘龙区司法局的持续关注支持下,田园路社区通过创新管理服务和精准治理,治安和刑事案件持续实现“双下降”,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实现连续十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成为东华街道基层治理的“示范典型”,荣获“全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称号。

(责任编辑: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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