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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清城区运用法治力量提升治理能力
法治日报--法治网 2022-11-02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章宁旦 通讯员 李淑仪 邱燕玲

  近年来,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充分发挥法治在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的重要作用,多点发力,统筹推动法治清城建设走深走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获得多个国家级荣誉。

  其中,清城区司法局于2019年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20年获“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清城区洲心街道办事处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2021年清城区司法局凤城司法所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等。2022年7月,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布了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清城区荣获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称号。

  法治为尺 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

  近年来,清城区持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组建区委、区政府两个法律顾问团队,制定落实法治清城建设考评机制,倒逼建设任务落地开花结果。同时,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全流程,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以及“三审三校”工作制度,依法出庭应诉,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761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负责人介绍,清城区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由各镇街集中行使第一批8个部门299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行政检查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深入开展信用监督管理,坚守公正文明执法。另外,全区持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活动,狠抓干部队伍法治教育工作,组织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实现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活动全覆盖,全力提升法治水平。

  改革为先 提升公共服务优质化

  近年来,清城区大力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工作,率先建成清远市首个区级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大厅和首个社区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高标准建成4个镇级“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中心,全区基本实现38个部门1650项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窗通办”,有效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此外,清城区还在全省率先完成“互联网+监管”平台转接任务,完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729项,实施清单总数887条;率先完成镇(街)75项执法类监管事项的梳理下放,下放实施清单总数143条,大幅提升了多部门监管效能。

  同时,清城区全面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区161个村(社区)均配备法律顾问,近三年来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提供各类法律咨询5853件次、举办法治宣传1966场、出具法律服务意见62件、开展人民调解29件;开展“一站式办公、一体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由城中公证处、区法律援助处、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实体化入驻,整合相关法律服务资源,配备公证员、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全力打造优质公证和法律援助服务,近三年来办理公证6334件、法律援助案件4185件,切实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共治为本 促进政府治理民主化

  探索“多元化调解”机制,打造人民调解特色品牌。近年来,清城区多措并举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共190个,实现镇街、村(社区)人民调解全覆盖,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有人民调解员1117名,近三年来调处各类案件7329件,成功7225件,调解成功率达98.6%。相关负责人介绍,清城区以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工作室建设为切入点,建立8个驻所调解室,与派出所民警实行“先接处、后移交”的衔接模式,共调处出警处置后移交各类矛盾纠纷5273宗;同时,由清城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法院、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及清远银保监分局成立清城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创新打造了“道交一体化”调解平台,构建起道交纠纷快速化解体系。

  持续推进高标准法治阵地建设,赋能法治政府共建共治。据了解,清城区借助媒体平台,开设“法治清城”栏目,并开展村(社区)、企业示范创建,建设各类法治阵地,全区达到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标准157个,其中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8个,获评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6家,建成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个。2021年,清城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网上量化评估工作在全省县(市、区)排名并列第一。

(责任编辑:赵子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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