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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象山县全力打造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最佳实践”
法治日报--法治网 2022-10-12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任芳 叶龙健

  创新促改革,实干见实效。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秉承“政府法治 决策至要”理念,推动县政府、县级部门、乡镇(街道)三级层面的立体式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整体推进。

  全县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决策,坚持“稳步走、大胆试”原则,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强化决策进程管理,强化决策精准指导,围绕“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打通建档、管理、执行、评估全过程。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前规范建档

  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建档是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有力抓手。早在2019年,象山县就出台《象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采取“列举+兜底”方式,围绕重大政策、重大投资等7类决策情形,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制度。2022年,象山县将出台“亩均论英雄”评价主体差别化水、电、气价格实施办法,“一城一公交”改革等5个事项列入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将年度义务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等42个事项列入部门、乡镇(街道)目录。通过规范各项重大行政决策申报、征求意见、层级审核、集体审议等程序时间节点,确保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少于30日,征求意见途径不少于2种,合法性审查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同时,全县认真落实《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特别是对涉及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决策事项做好全面风险评估。各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在推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均能做到决策程序推进留痕、决策档案实时完善。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中动态指引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目的在于掌握决策底数,而重大行政决策“色域化”管理是掌握决策进度、强化决策全过程管理的关键。自2021年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色域化”管理工作以来,象山县政府将42个县级有关部门及18个乡镇(街道)的共计9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色域标注”,对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8大程序进行“进度标识”,将所有决策事项以有色进度条形式进行一表展示。同时,由县司法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决策承办单位严格履行程序,实时动态跟进、挂图监管,特别是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履行不到位的决策实施单位,及时指出问题、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最终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度实时推进、审查实时跟进、风险实时把控。

  截至目前,2022年5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中,1项重大行政决策已经履行全部法定程序并对外公布,1项重大行政决策正处于网上征求公众意见阶段,1项重大行政决策已经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另外2项重大行政决策仍处于拟定草案阶段。

  强化重大行政决策事后闭环监管

  自2015年以来,象山县每两年开展一次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为载体的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打通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性“最后一公里”。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三权分置”等改革举措对该决策中有关建房审批管理、条件、技术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调整,重新制定了《象山县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数字化改革是浙江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抓手。2021年,象山县司法局在全省数字化改革大背景下,主动融入数字化改革大局,探索打造象山县行政决策后评估系统,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对政府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决策效果进行后评估,以数字赋能保证政府做出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决策。该系统通过与县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县工程建设行政监督平台、县公文协同网、信用档案查询组件等平台对接,汇总形成全县统一共享的行政决策数据库。同时围绕投资强度、税收、产值、能耗等评估指标,多部门在线协同完成对决策的评估和监管,同时利用系统的数据比对分析和风险预警功能,实现行政决策实施法治风险的闭环管控。目前该系统已经完成主体开发,下一步将组织系统试运行,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应用。

(责任编辑:赵子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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