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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济法院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法治日报-法治网 2024-12-30

  原标题:司法建议开良方 规范放贷促发展

  山西永济法院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 本报记者 马超

  □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泽宇

  近年来,国家对金融市场不断规范、对职业放贷行为严厉打击、对监管政策逐步优化,加之金融科技的进步、金融服务的升级,群众消费观念的转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信用卡、理财等各项业务得到长足发展。

  随之而来大量的金融借款纠纷、信用卡纠纷涌入法院。以山西省永济市人民法院为例,2021年至2023年,该院受理的各类涉金融纠纷案件分别为525件、653件、553件,案件数量居高不下。

  永济法院调研发现,部分金融机构存贷款业务办理乱象丛生,主要表现在信用卡办理“乱”、催收贷款“乱”、内部管理“乱”、放贷审核“乱”,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又存在金融机构自主催收责任未能有效压实、金融纠纷当事人送达地址不规范影响办案效果、金融机构提供的诉讼证据不充分影响审判效率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今年6月,永济法院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济监管支局发出司法建议指出,永济监管支局应加大信贷监管力度、健全信贷操作流程、压实自主催收责任、完善送达地址确认、强化诉讼准备等工作。

  在加大信贷监管力度方面,建议永济监管支局高度关注信用卡及贷款两类业务的可持续性,加强对两类业务的微观审慎监管,督促银行审慎放贷、按需授信、严控大额;强化金融消费者适当性管理,促进信用卡和信用卡类消费贷回归“小额、消费”本源,提升真实场景消费占比,有效引领、支持科学理性消费。

  针对银行在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存在调查不实、审查不严、检查不力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健全和强化信贷操作程序,落实贷款的“三查”制度,实质性开展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工作,确保贷款资料的真实性、贷款用途的合法性,降低信贷资金风险,并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对于各家银行起诉的因借贷流程不规范,导致当事人异议的案件,永济法院将审慎处理,既要保护金融资产,更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司法建议发出后,永济监管支局高度重视,要求各家金融机构立即按照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对标对表进行全面排查和梳理,严格整改时限。8月上旬,永济法院跟踪回访整改和反馈情况。8月12日,永济法院收到永济监管支局转交的案件数量和问题较多的两家银行的落实办理情况报告。报告中对司法建议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回复并提出整改措施。

  8月20日,永济监管支局提交完整的司法建议落实答复情况报告。报告显示,永济监管支局除深入各家银行专项检查外,还针对某银行存在的“冒名贷”历史遗留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问题贷款除了压实催收责任,还要求对相关责任人问责,足以说明金融系统对此次司法建议的重视。

  “从9月开始,各家银行的整改成效已经初步体现在进入法院的案件中。多家银行的诉讼资料中提供了催收记录,很多案件在自主催收过程中就会自主消化,不再进入诉讼程序;在催收过程中,针对借款时间很长,联系不上借款人的案件,很多银行在起诉前已经向社区、公安机关了解了借款人的情况,并委托律师在公安机关开具了户籍证明,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减少案件在程序流转上所耗费的时间,也能避免一部分当事人已经死亡的案件进入到诉讼中。”永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鹏表示,这些虽然都是很小的细节,但无论对规范金融机构放贷业务,还是对审判实践所产生的积极作用都是较大的。

  据了解,为进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高水平的金融监管和司法保障服务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永济法院与永济监管支局共同成立“永济市金融纠纷诉调对接联络站”,并签署《关于建立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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