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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西公安全链条打击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
“警察蓝”守护八桂碧水青山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蒙 茜
侦破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2人;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00余人……2023年以来,广西公安机关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突出问题,打防并举、综合施策,全链条打击、全领域覆盖,有效遏制该领域犯罪高发态势,坚决筑牢祖国南方生态安全屏障,以“警察蓝”守护八桂碧水青山。
“2023年以来,广西公安机关以‘昆仑’专项行动为总牵引,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一体推进,重拳打击环境资源领域突出犯罪。”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伍晓阳介绍。
围绕环境污染类犯罪,广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特别是经过两年的高压严打,2023年铝灰固体废物进入广西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实现“零发生”。围绕涉水犯罪,广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涉水犯罪专项行动,重点加强长江流域、珠江流域广西段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在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资源领域犯罪的同时,自治区公安厅强化机制建设,出台《广西公安机关生态环境保护警务机制指导意见》,联动融合“河湖长+警长制”,全面建立自治区、市、县、派出所四级生态警长机制,实现全区生态警务地域全覆盖。
在重点领域开展部门联合整治,广西公安机关与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开展矿产资源开发保护联合监管工作,与水利部门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在案件侦办中,公安机关及时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风险隐患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推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伍晓阳表示,下一步,广西公安机关将以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为抓手,全面深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加大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保障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