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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数字说话,用事实说话,用法治精神说话,用解决问题说话。”近日,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世清所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普洱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1742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考核居全省第一;37个集体和40名个人获表彰;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孟连县人民检察院获“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连续17年被普洱市委表彰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7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工作中,普洱市检察机关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打击整治边境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惩涉毒、走私、电信诈骗、偷越国(边)境、越境赌博等跨境犯罪,发出相关检察建议128份;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深化完善“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的“绿色检察”升级版理念与机制;发挥巡回检察、“河长+检察长”、听证磋商、监检衔接等机制优势,“绿色检察”为普洱“天更蓝、水更绿”交出合格的“检察答卷”。
同时,普洱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普洱平安普洱建设。率先在全省完成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设置,强化诉讼监督;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严防“纸面服刑”;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着力打造优秀未检团队;组织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
下一步,普洱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落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项部署,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普洱平安普洱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将提升检察工作整体质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更高标准建设检察队伍,为普洱“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检察力量。(记者 谢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