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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史枫)为进一步夯实乡村依法治理根基,溧阳市司法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定向参与基层自治、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各类法律服务,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溧阳市司法局局长孙斌表示,为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引导百姓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溧阳市司法局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把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纳入2021年司法行政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发出倡议,号召全市1863名农村“法律明白人”行动起来, 做法治乡村建设的参与者,让群众在美好生活中感受法治温度。
溧阳聚焦全省率先实现现代化试点、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紧扣溧阳市“生态品质巩固提升年”中心工作,把“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纳入“生态创新、法治同行”战略,找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打通“堵点”、补齐“断点”,出台《关于开展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的实施意见》,列出法治乡村建设清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标准,借势发力,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农村(社区)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