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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乳山法院送法进企业 现场讲解民法典并答疑
民主与法制网 2021-01-13

  民主与法制网山东讯(□满行军 通讯员 王政)为进一步增强市国有企业及其员工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2020年12月31日,山东威海乳山市人民法院青年干警到乳山市国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乳山市国运公司副总经理潘鲁峰主持,乳山市国运公司的部分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

  潘鲁峰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即将正式实施的民法典将给公司的风险防控工作带来深远影响,希望全体参训人员能够珍惜本次与法官面对面交流的机会,认真学习、积极提问,将学习成果充分运用到今后的工作之中。

  活动中,乳山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法官助理王政围绕“走近民法典”做专题讲座,重点针对民法典设置离婚冷静期、守护“头顶上的安全”、公证遗嘱效力不再优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对业主的保护、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9个方面,结合具体案例展开讲解。

  随后,乳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郝强围绕干部职工提出的小区物业把居民楼楼前和楼后公共部位划上停车位对业主出售或出租是否合法以及民法典颁布后对于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及具体操作是否有明确规定等问题作出详细解答,对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风险防范提供法律帮助。

  自2020年12月4日开始,乳山法院结合省高院《法制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方案》,制定符合乳山现实情况的普法方案,相继开展送法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和进企业活动,把宣传民法典作为普法工作重点,持续开展多种形式宣讲活动,力争让民法典走进寻常百姓家。

(责任编辑:童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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