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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之“军礼”
法治日报 2024-01-24

  周朝末年,周王室的影响力和地位大打折扣,直辖领地锐减,各诸侯国由于实力大增,开始不听天子号令,甚至公开与天子兵戎相见,发动兼并战争,此时的周天子也逐渐担负不起天下共主的责任了。如果按照西周礼制,应“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然而,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则不断发生“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现象。尤其自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及周平王东迁以来,周朝的礼已经管不住各地诸侯了,社会矛盾开始激化,纲纪紊乱,违礼、僭礼之事层出不穷,周礼的权威受到了极大的破坏,西周的宗法制受到极大的冲击,社会秩序混乱不堪。

  周礼之所以会“崩”“坏”,孔子给出了他的答案。他认为周礼仅关注到了“礼”作为道德的外在表现,而忽视了“仁”作为道德的内在根据。如何挽救这个价值失范的时代?孔子开出了药方——克己复礼,天下归仁。至此,继周公之后,孔子在“礼”的观念上的最大突破,就是为礼找到了一个价值依据,这个依据不是鬼神,更不是天命,而是“仁”。在孔子看来,“礼”和“仁”是一个事物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以仁释礼、用仁充实礼才是道德生活的内核。正如孔子所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一个没有仁德的人,还谈什么“礼”和“乐”呢?儒家之礼通过以仁释礼,重新挖掘礼的深层内涵,把强制性的硬性规定提升为生活的自觉理念,将内心的道德和外在的强制力融为一体,从现代的视角来看,这不仅仅是一种情感诉求和伦理原则,更是一种精神境界。

  事实上,春秋战国时期的礼乐并未彻底崩坏,仍有少数对礼制无比热爱的“铁粉”在大环境中苦苦硬撑,甚至在战争中,都有人要严格遵守刻板的“军礼”。所谓的“军礼”指古代战争中的一套礼仪。与现代战争不同,古时候打仗就跟“约会”差不多,两国军队要约好时间地点,双方必须准时抵达地点,谁都不能迟到或者放人鸽子,否则是要遭受道德谴责的。等两军完全规规矩矩排兵布阵后,开始互通姓名,然后老老实实一对一进行对战,“兵对兵,将对将”,击鼓进军,鸣金收兵。而且打仗的时候,双方要光明正大,不能搞偷袭,不能耍计谋。具体说来,那时的“军礼”要遵守四条规则。

  第一,要师出有名。即便是一国之君,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发动战争。要打仗,就得找个理由。有些国家为了找个打仗的理由,一憋就是好几年,逮到一个勉强说得过去的出兵理由才发动战争。例如,公元前656年,齐桓公为了压制势力范围不断扩大的楚国,就想率领诸侯联军围攻楚国,但是找个什么理由出兵呢?齐桓公想破了脑袋才终于想到一个牵强的借口:楚国好多年都没向周朝王室进贡苞茅(一种茅草)了,所以齐国要好好教育一下楚国。第二,战场上,不能攻击已经受伤的人。也就是说,对方已经被打得没有还手之力,对你已经构不成威胁了,你就不能把人往死里打。第三,战场上,不能抓捕头发花白的老年兵,要尊老。这条规定也能在我国现行刑法中找到缩影,例如,75岁以上老人犯罪,一般在量刑上会有特别规定。第四,一方军队的阵列没有排好,对方就不能展开进攻,一定要等两方军队完全排好阵列后,才能开战。

  正是在“军礼”制度的约束下,中国的军事战争在长达六七百年的漫长时间里,都呈现出“礼义之兵”的优良传统。光明正大、公平决战是其核心精髓,双方比拼的是勇气和实力,任何形式的欺诈偷袭、乘人之危等都是“军礼”所不允许的不道德行为。从这一点上来说,春秋时期的“泓水之战”可谓遵循“礼义之兵”的典型。

  公元前638年,宋襄公企图称霸中原,率领诸侯联军在泓水一带与楚军厮杀决战。当楚军还在渡河的时候,宋军就已经在泓水北岸提前列好阵势备战。这时候,宋襄公手下一将领再三建议:趁楚军还在渡河,队伍松散无序之际实施进攻,打楚军一个措手不及。可宋襄公偏不,打仗怎么能犯规作弊呢?对方都没有准备好怎么能开战呢?乘人之危不是违反了“军礼”吗?宋襄公坚决不采纳突袭的建议,坚持要等楚军完全渡过泓水列好阵势后再开战。左等右等,等到楚军完全渡过泓水,排兵布阵后,宋襄公才下令进攻。接下来的战局发展便可想而知了,绝对实力处于劣势的宋军哪里是楚军的敌手,本是占得先机的宋军大败于楚军,死伤惨重。宋襄公黯然神伤,重伤之下不得不退走,将中原霸权拱手相让。这场战事直接把宋国打成了一个二流国家。

  从现代作战视角来看,宋襄公刻板地遵守战争礼仪的行为真是极度迂腐可笑,但在当时,深受礼文化熏陶的宋襄公可不是这么想的,他认为打仗当然要讲“仁义”、守“军礼”,决不能乘人之危、击人之短。然而,周礼的“铁粉”还是太少,力量也太过薄弱,终归抵挡不住“礼崩乐坏”如洪水猛兽般的强大攻势。

  (文章节选自官蕊主编的《法治中国的文化根脉》,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

(责任编辑:吴亚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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