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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内蒙古司法厅微信公众号 2026-10-30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强化党建工作和普法宣传工作同频融入、同步创新。开展“党建引领安全监管,送安全法律服务进企业”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根据企业需求,积极对企业提供法律法规等方面咨询服务,赠送法律书籍,讲解法律条文,帮助企业找准安全生产工作的切入点、提升点,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

  创新推出“安全评估+执法+服务”监管模式。在督促企业积极整改问题隐患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为企业提供安全技术、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咨询、指导服务等。执法中改“说教”为“说理+普法”,在安全监管执法中力求做到“说准法理、说清事理、说明情理”,用普法宣传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自我纠错。

  抓住关键节点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月”、安全宣传“五进”“全民安全公开课”“开工第一课”等活动3.43万场次。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讲安全课,“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普法”等活动4097场次,27.6万余人次参与,向内蒙古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宣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等宣贯力度,切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持续创新宣传教育模式。进一步丰富宣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开展普法作品创作征集展播活动,发布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举办自治区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通过多种途径全面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避险等知识,持续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在执法过程中,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进一步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学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基层安全法治素养、群众避险自救能力稳步提高。内蒙古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0.1%和20.2%,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自治区应急厅政策法规处 供稿 厅法治调研处 提供)

(责任编辑:吴亚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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