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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晓静 通讯员 陈露佳 徐若婷)私设地下油库,使用劣质原料勾兑的伪劣油品冒充国标柴油销售。部分不法商贩妄图以此牟取暴利。近日,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告人吴某某、刘某因售卖伪劣油品获刑并被判处罚金。
2025年7月,吴某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设油库,从非法渠道购进多种基础油品、芳烃、色素等原料进行加工,并通过“以次充好”的方式销售劣质调和油赚取高额利润。为顺利实施犯罪,吴某某雇佣刘某,要求刘某按照其指令进行油品装卸、密度检测、混合调和、客户对接销售等。二人将调和后的油品以国五、国六标准车用柴油名义对外销售。截至被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时,二人涉案销售金额已达87万余元,现场查扣未销售的柴油130余吨。经专业机构检测,涉案柴油闪点(闭口)、十六烷指数等指标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某、刘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生产、销售,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综合考量二人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80万元;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将劣质调和油品伪装成达标车用柴油流入市场,不但严重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也会对车辆发动机零部件造成损伤,埋下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同时,劣质油品燃烧排放污染物超标,还会加重大气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广大车主应选择正规加油站加油,切勿贪图便宜购买来源不明的柴油,如发现非法售油线索,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共同守护成品油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