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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开广
文化遗产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今年国庆前夕,中办、国办印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构建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统筹推进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这份顶层设计,一经发布即引发社会广泛共鸣,也为法治守护长征文化遗产注入强劲动力。
以生动法治实践赓续长征血脉
文物无声,精神有声,法治见证。文物是历史的见证者,在漫长的二万五千里长征沿线,留存了数量庞大、类型丰富的长征革命旧址与红色遗存。一件件实物、一处处旧址,承载着烽火岁月里的信仰坚守,是长征精神的物质载体,是赓续红色血脉的珍贵资源,更为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提供了重要平台和鲜活载体,并唤起公众依法守护长征文化遗产红色根脉的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
比如,9月25日,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正式开放的“伟大的远征——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主题展览”,用357张照片图表、1061件(套)文物文献,全景再现红军长征的壮阔征程,生动展现我们党赓续红色血脉、砥砺奋进前行的奋斗史诗。该展览以“弘扬伟大长征精神,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为主题,由中央宣传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国家文物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北京市委主办。展览首次展出的文物文献有300余件,参观热度持续攀升。展览开放首日,参观名额约满;据央视新闻直播间10月7日报道,累计参观人数已达36万;据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统计,仅国庆假期七天,该馆就累计接待观众21万人次。
沿着760余延米的展线观展便知:该展览是通过生动法治实践赓续长征红色血脉的有力见证。我们必须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法治自信,注重跨地区跨部门协调,与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有效衔接,将长征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强化长征文化遗产保护法制保障。同时,推动整体协同保护,发挥长征文化遗产在爱国主义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推动文化遗产事业高质量发展。
事实胜于雄辩,络绎不绝的参观者,是受到了红色文化的强大感召,是向跨越时空的精神致敬,是彰显红色基因深深融入国人血脉的生动证明,更是依法守护长征文化遗产这一社会共识的体现。推动长征沿线文物从单点保护向连片保护、整体保护、协同保护拓展,对于推进长征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伟大长征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守护长征文化遗产,本质上就是守护中华民族的红色记忆。
最高检发布案例敲响保护警钟
长征文化遗产保护,重在系统协同,贵在法治长效。多年来,在长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上,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短板,部分长征文化遗产旧址破损坍塌、管护修缮不到位,在长征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未批先建”等违法建设,尚未完全实现从“零散粗放管护”向“集中规范长效保护”的根本性转变,严重影响了长征革命文物的历史风貌。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于10月10日发布的6起“益路长征·赓续守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就有3起直指跨区域协同保护难题,因协同保护不力,导致个别长征文化遗产旧址存在周边环境和纪念氛围遭到破坏、毁损、灭失等风险隐患。
其中,福建省龙岩市检察机关督促保护“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旧址保护面临跨区域分布、点多面广、保护等级不同、修缮资金不足等难题;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散葬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案中,红二方面军长征出发地县域内21个乡镇现分布散葬烈士墓共229座(安葬烈士243名),由于墓葬点位众多、位置偏远、分布零散、部分管护责任不明确,长期存在管护不到位情形,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红军长征胜利会师地革命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全市多处地处偏远乡镇、山林沟壑中的长征遗址遗迹长期失管、毁损严重。
上述典型案例既是法治保护的实践样本,为各地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文化遗产保护案件提供示范引领。它们也再次为长征文化遗产保护敲响一记警钟:长征文化遗产线长点散,单靠一地一部门难以实现长效守护。因此,必须跳出单点管护思维,以法治为纽带,凝聚多方合力破解旧址保护利用难题,分级分类、系统推进保护,推动长征沿线文物纳入大保护体系,从单点保护向连片保护、整体保护、协同保护、全链条保护拓展,为长征文化保护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实践样本,用法治力量守护红色血脉,弘扬伟大长征精神。
法治是守护红色根脉硬核保障
依法保护、协同管理是长征文化遗产永续传承的坚实基石。针对长征文化遗产协同保护不力等问题,《规划》精准施策,织密文化遗产法治防护网。《规划》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优化国家文化公园管理体制,加强跨区域协调,推动整体协同保护,基本形成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加强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深入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重大修缮保护项目,完善集中连片保护措施;统筹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红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落实保护监管责任,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压紧压实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完善法律法规制度,推动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法,完善红色资源保护相关制度,用好检察公益诉讼这一利器,依法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树立正确保护理念,强化法规政策解读,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创新成果。
法治护航红色传承,地方实践早已落地生根。近年来,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长征沿线15个省(区、市)先后强化法治引领,不断推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向纵深发展,推动长征文化遗产保护从“软任务”变为“硬约束”,凸显法治保障效能。
比如,贵州先行先试,充分发挥立法对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相关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率先制定出台并施行《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这是全国首部涉及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地方性法规,聚焦“保护优先、强化传承,文化引领、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社会参与”原则,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多元保护体系,从制度安排上解决保护、建设、管理和利用过程中面临的具体问题。
再如,作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重点省份,甘肃坚持规划引领、制度先行,编制印发《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甘肃段)建设保护规划》,相继颁布实施《甘肃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等多项地方性法规,织密扎牢长征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体系,让红色资源保护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持续依法加强长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同时,实施“会师之城”会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实现了红色文脉赓续传承与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双向赋能、同频共振。
“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长征路,每一代人都要走好自己的长征路。”唯有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持续推动保护传承利用协调推进的理念入法入规,依法保护传承好丰富的长征文化遗产,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分级管理、分段负责的管理工作格局,多元护航,构建起全链条、全覆盖的保护体系,强化顶层设计和跨区域统筹协同,广泛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全民行动,才能将散落沿线的红色遗存串珠成链,高质量做好长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凝聚起亿万国人走好新时代长征路的磅礴爱国力量。
(作者单位:北京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