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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
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北京市住房保障政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医疗优先政策,优先进行挂号、就诊、取药、住院……近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等14个市级部门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保障办法》)。
消防救援人员被人们称为“救火英雄”,哪里有险情,哪里就有他们负重逆行的身影;“赴汤蹈火”既是对他们职业的描述,也是对他们职业精神的概括。正因为这一职业具有危险系数高、牺牲奉献大等特点,所以,从国家部门到地方政府都出台了相关政策制度,给予这一特殊职业人群以优待。
2019年,应急管理部等13个国家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明确消防救援人员多项优待政策,包含游览景区享受当地对现役军人的同等优待、报考国家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就业培训扶持、自主创业税费优惠等。这些优待政策给“救火英雄”带来了温暖。
多个地方在上述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增加、细化了优待措施。比如最近北京、南宁等地就不约而同亮出自己的优待措施。其中,南宁从职业荣誉、优抚待遇、福利待遇、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子女教育优待7个方面,明确了优待保障措施。而北京《保障办法》的优待力度更大,以制度形式保障“救火英雄”及其家人的“优待权”,这显然较一般文件规定更有权威性、稳定性,而且《保障办法》涉及与消防救援人员相关的14个方面,优待覆盖面更广,也让这一职业人群感受到北京“特别的爱”。
北京的《保障办法》除了明确消防救援在工资待遇、看病就医、交通出行等方面享受优待外,还在诸多方面拓宽保障渠道,如相关队伍靠前驻防期间,驻防所在区人民政府对涉及营房和配套设施等保障经费可予以补助;市财政局保障经费为在职的消防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北京之所以给予“救火英雄”更多关爱,除了高度重视消防救援且具备相应的财力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北京是我国的首都,不仅集中了大多数中央和国家单位、科研院所,而且还拥有大量的古建筑等文物,这使得北京的应急救援任务更重、标准要求更高。也就是说,北京消防救援人员承担的使命更大,压力也更大。加之这种职业危险性较高,消防救援人员理应享受更多保障和更多优待。从某种意义而言,给予“救火英雄”的优待越多,他们的职业荣誉感越强,也可激励更多人参与这一职业,从而给社会带来更多平安。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大,“救火英雄”不仅面临血与火的洗礼,也面临更多复杂险情的考验。这就需要我们换位思考,真正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当然,除了在多个方面主动给予优待外,还要多多倾听他们的心声,“按需解难”。
对北京有关部门来说,不打折扣地执行《保障办法》是个长期考验。这既需要把14个方面的相应责任逐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身上,也需要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让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家属“打分”。当然,落实新修订的消防法、提升全民消防意识、减少灾情发生,也是我们对“救火英雄”能做到的另一种形式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