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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思想的历史起源探析
法治日报--法制网 2021-06-28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 刘素华

  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来,回顾党的革命和发展轨迹可以看出,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从创建之日就体现中国共产党的法治意识,并运用法治思维确定党的政治纲领和行动方针。1921年7月23日至8月初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以下简称党纲)是党内法规的源头,选举产生了党的第一个中央局的组织构架,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就有用党内法规治党的思想意识。党纲规定了党的政治纲领、政治目标、组织原则等,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依党内法规治党的思想,明确记载了中国共产党的法治思想起源。党纲确定的无产阶级国家政权性质、无产阶级专政的国体形态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运行原则已经在党章和国家宪法中确立。党纲蕴含的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党纲是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的历史起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逻辑起点。

  一、中共一大制定的党纲是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的历史起源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在中华民族陷入深重苦难之时,以谋取民族不被欺凌、国家主权不被瓜分的强烈民族责任感,百年前建党之时就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规定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纲领是“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至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为止;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联合共产国际。党纲明确提出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确定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1921-1949)第68页)。党纲确定的政治纲领、政治目标正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初心和光荣使命,也是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的核心要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三个坚持是对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的方向、本质和道路的再明确,是对党的一大党纲确定的党的政治纲领的进一步深化。一大党纲在确定我党政治纲领的同时,还明确了在全党建立统一的组织和执行严格的纪律,地方组织必须接受中央的监督和指导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内容。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成立之时,就制定党的组织规则,旗帜鲜明地确定了党的政治纲领、政治目标、从严治党的原则等,以党纲明确中国共产党的政党目标、工作中心等,表明中国共产党从成立时就清楚地意识到要用落实到纸上的党内法规治党,实现在党领导下建立劳动人民国家的目的。

  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的记载表明在百年前党的法治思想已开始形成,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的革命实践中,不断转化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区的法律思想。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新中国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坚持把党纲确定的政治纲领、政治目标与中国革命实践和发展相结合,通过领导革命根据地和新中国的立法活动,将党内法规规定的政治纲领转化为根据地和国家法律的内容,在早期根据地的法律中已经得到体现。1928年12月《井冈山土地法》、1929年4月《兴国土地法》均规定:分配土地,主要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等。关于国家基本制度,江西瑞金革命根据地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就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中华苏维埃政权以消灭封建制度及彻底的改善农民生活为目的”。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以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克服千难万险,英勇拼搏,领导中国人民夺取了全国政权后,在宪法中明确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即劳动人民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即人民民主专政是国体,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等。党纲确定的政治纲领已经完全转化为国家根本法的内容,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的核心内容。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体现的法治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指导思想,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思想。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在创立之日制定的党纲,百年来以党的法治思想指明党的政治使命,坚持人民至上,依法治党治国始终是我党坚定不移遵守的原则,也是我党能够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保障。可以说,党纲内容明确记载了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思想的历史起点。

  二、党纲明确了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的无产阶级性质

  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没有制定党章,仅制定了党纲和《关于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两个文件,这部党纲作用相当于党章,是党内法规的历史起源,其规定了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性质的政党,政治目标是领导劳动人民的军队推翻资本家阶级,承认无产阶级专政,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表明了国家政权的无产阶级性质,体现了无产阶级的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以党纲确定的初心使命为行动总纲领,领导中国人民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无产阶级性质的法律,与资产阶级、封建阶级等其他阶级制定的法律具有本质区别,即依托无产阶级的经济基础制定无产阶级性质的法律,维护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是其本质要求。从人类发展史看,法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法的本质特征决定了法具有阶级性。马克思说: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是由统治阶级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统治阶级是执掌国家权力的阶级,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了国家法律的性质。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性质的政党,代表无产阶级的利益,也是国家统治阶级的利益。一大党纲确立的政治纲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党员的组织纪律“党员除非迫于法律,不经党的特许,不得担任政府官员和国会议员”(第14条)都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无产阶级性质的法治思想。禁止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北洋政府里担任公职,目的就是保证党员的无产阶级性质不变。表明中国共产党用党的纲领,以党内法规的刚性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无产阶级性质,证明党的法治思想就是无产阶级的法治思想,党领导制定的国家法律是无产阶级性质的法律,维护无产阶级利益是党的法治思想的本质要求,并贯穿于党的百年奋斗史。

  三、党纲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理论基础

  党纲作为中国共产党制定的第一部纲领,包含属于党章性质的一些条文,明确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并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在中国大地上以有组织的形式生根发芽,并以党纲的确定性指导发动中国最广大劳动人民,形成以劳动人民中的先进分子为核心的政治力量,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斗争,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具体结合,奠定了中国共产党百年治党和治国的思想基础。党纲规定的政治纲领,鲜明地提出中国现在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要拯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中国人民,确定党的奋斗目标就是为了中华民族能够站起来。我党坚定不移地担负起这一历史使命,从夺得革命根据地的局部执政到最后夺取全国执政,都是坚持为中国最广大劳动人民谋利益,并因此得到最广大劳动人民的支持。党领导和建立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消灭阶级差别实现人人平等;废除资本私有制,保障广大劳动人民占有生产资料,实现生存权和发展权;宣传共产主义,建立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按需分配的社会,保障广大劳动人民过上幸福生活,保障每个劳动人民的基本人权得到充分实现,这是我党的初心和使命,更是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的指引下,坚定走中国革命的道路,并形成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理论,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保证中国国家治理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的思想根基,是奠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理论基础。

 
(责任编辑: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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