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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网特约评论员 王敬波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也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基础。青少年一直是法治教育的重点人群。学校开展的《政治与法治》《道德与法治》等学科中的法治教育和社会的普法活动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两种主要途径,其中针对青少年开展的宪法教育在法治教育中具有重要地位,对于帮助青少年开启社会生活大有助益。
在对青少年的宪法教育中,要以宪法精神为主线。在宪法教育中,应弘扬宪法精神,尤其注重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通过对公民与国家关系的探究,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基本制度、国家机构等内容贯穿起来,使之成为一个整体,更好体现宪法精神,促使青少年理解宪法具有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功能,树立宪法权威。例如,在讲国家权力时,要强调权力有边界,“法无授权不可为”;在讲公民权利时,强调权利义务对等。在阐释法律规范的同时,更注重学生法治思维的养成与实践能力的提升,有利于促进学生法治思维的形成,从而引导学生在社会生活中依法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培养公共精神。
在对青少年的宪法教育中,要从青少年生活出发。法律常识是法治认同的知识起点,法治价值是法治认同的心理基础,群际关系是法治认同的社会因素,三者相互结合,展现出法治认同的形成机理和生成场域。在宪法教育中,注重从青少年的经验出发,将宪法的规定与生活中常见的社会事务结合起来,引导青少年对宪法地位和宪法精神的理解和认同,从而真正从内心认同法治,树立法治信仰,践行法治精神。将知识、观念与行为选择融为一体,注重法律知识向日常实践的延伸,强调法律知识的获得、公民素养的养成和法律的应用融会贯通,引导青少年在掌握法定的权利与义务等基本法律知识的基础上,通过活动体验和参与,提升正确判断、选择、行动的能力。以“寻找发现法律,认知权利义务——了解法律功能,明确保障作用——规范个人生活,促进社会和谐”为主要脉络,打造贴近青少年生活的学习体验。
在对青少年的宪法教育中,要丰富法治教育方式。法学学科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概念和术语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境中使用,故相应的法学教育就必须遵循这一规律,通过情境带入的方法将相关内容引入认知领域。由于青少年叛逆期等因素,青少年法治教育更讲究教育方式,不应当是一种板起面孔的说教,更应当注重教育的体验性。互动、参与的教学模式(如模拟法庭等情景式教学)最受欢迎,单向灌输或刻板的自我学习(自主阅读书籍)的受欢迎程度较差,而亲友讲授这种方式则明显不被青少年接受。在青少年宪法教育方面,应加强规划,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多策划丰富多样的教育形式等,这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