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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4月9日上午,吉林省公安厅与吉林省教育厅举行“加强吉林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合作”签约仪式,并为首批15名“吉林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官”代表颁发聘书,这标志着吉林省在全国率先开启公安机关与教育部门合作新模式。
据了解,本次签约仪式作为双方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和反邪教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的启动仪式,拉开了全省公安机关与教育部门“4.15”系列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帷幕。此次协议签订,首批将省公安厅7个警种、省教育厅9个部门,纳入双方工作专班作为试点单位开展工作。此后,要依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逐步扩大警种、部门参与度,并将合作工作机制运作为可复制模式向全省推广。
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日,吉林省公安厅与吉林省教育厅将开启合作新机制的首次落地实践,在吉林大学、长春工业大学、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繁荣校区分别开展反恐怖教育、反邪教宣传教育、禁毒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合作双方将以此次合作为起点,不断拓宽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共同完善教学内容和实践平台,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在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方面的工作水平,切实满足新时代国家安全教育工作需要。
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刘磊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将与教育部门密切合作,重点依托“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国际禁毒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涉国家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时机,开展系列国家安全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深度合作,共同开辟深化全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合作的美好前景,打造公安机关与教育部门合作的吉林样板,坚实而稳健地持续推进合作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