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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张哲峰:民法典第五十条
法治日报——法制网 2021-05-25
  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和法治日报社共同主办、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书·法”活动旨在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多开一点脑洞、多花一点心思、多出一点力量、多做一点贡献,引领和推动更多的人拿起笔来学法、写法,在不断“书·法”过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书·法”活动以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条开笔,未来将对准更多的法律。
  民法典第五十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张哲峰,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江苏省徐州市书法家协会理事,徐州市艺术家协会副主席,铜山区书法家协会主席。
(责任编辑: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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