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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刘俊京: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二条
法治日报--法制网 2021-04-12

  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和法治日报社共同主办、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书·法”活动旨在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多开一点脑洞、多花一点心思、多出一点力量、多做一点贡献,引领和推动更多的人拿起笔来学法、写法,在不断“书·法”过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书·法”活动以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条开笔,未来将对准更多的法律。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二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刘俊京,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北京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北京市东城区书法家协会主席。

  作品入展第八届国际书法交流展等,获第二届中国书法兰亭奖创作提名奖、“三晋杯”公务员书法大赛铜奖等,并被中国文字博物馆等多家机构收藏。出版《中国百名书法家——刘俊京卷》等。

(责任编辑: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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