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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牧区普法是法治乡村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八五”普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始终把提升农村牧区干部群众法治素养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模式,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广大农村牧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进一步浓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风尚逐步形成。
深化统筹谋划,分工协作强合力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新修正《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出台《关于改进全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四制度一评议”机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要点,形成“年年有重点、层层有任务”的普法责任体系。将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40余部与农村牧区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农牧、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民政、人社等部门普法清单,推动“专业人普专业法”。组织开展“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设置“法治惠民”“依法维权”等主题月,支持指导自治区农牧厅、民政厅、人社厅、教育厅、公安厅及各相关单位开展养老服务政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劳动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邪教等与农牧民密切相关的专项普法宣传活动。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公安厅、农牧厅开办《“八五”普法在乡村》直播访谈节目,节目邀请常年扎根基层的司法所长、派出所长、仲裁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和“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等代表,围绕乡村土地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矛盾、农牧业生产经营等常见法律问题,介绍农村牧区普法宣传工作,交流推介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具体实践和创新尝试。节目播出以来累计收听收看人数超320万人次,覆盖广、受众多、影响大、效果好,推动将普法责任转化为普法动能。
突出普法重点,靶向普法润乡村
深入宣传促进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农村牧区安全稳定、与农牧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普法+宣传”模式,开展“法律进农村牧区”“法律进社区”等嵌入式、融合式普法活动1.5万余场次,采用“流动宣传车”“马背宣传队”等形式送法下乡,为全区每户农牧民配备1本常用法律法规读本,达茂旗“马背法治服务”模式入选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组织全区7个边境盟市、19个边境旗市区开展“北疆普法万里行”集中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边疆地区农牧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润泽北疆千万家”示范行动,组建由妇联干部、女律师、女法官、女检察官等组成的3000余人“巾帼普法乡村行”的志愿服务队,走进农村牧区普法,发放宣传资料27万余份,覆盖人群62.88万人,营造了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自治区农牧系统先后组织开展了“农牧民丰收节送法下乡”“唱响宪法主旋律,共建法治平安村”“学法力行、共护农安”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有关耕地保护、种子农药、畜牧养殖、动物防疫、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文化赋能,法治元素触目可及
深入实施乡村法治文化覆盖工程,因地制宜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实现每个旗县(市、区)有一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每个苏木(乡镇)有一个普法大讲堂,每个嘎查村(社区)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让法治元素举目可见、触手可及、润物无声。连续开展三届全区“弘扬法治精神 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创作产生了《马背上的法官》《草原税情》《耕宝来了》等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持续擦亮“法治乌兰牧骑”内蒙古普法金色品牌,全区建立159支“法治乌兰牧骑”队伍,开展“我最喜爱的法治乌兰牧骑”进农村牧区、进边关巡演1.4万余场次,为640余万农牧民送法上门。建设“北疆万里法治路”,把法治文化和道路交通紧密结合起来,以1.1万公里交通网络为依托打造移动普法阵地,真正实现法治元素“抬头可见、触手可及”。在国新办“十四五”时期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内蒙古“法治乌兰牧骑”作为具有民族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被重点推介。创作《小司来了》《马上说法》《普法微课堂》等3200余部视频普法文艺作品,总点击量超1.2亿次,深受全区各族群众喜爱。
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把“法律明白人”培养成“明白法律的人”,共计培养6.7万名“法律明白人”、1.3万户“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99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6.7万场次,依法化解矛盾纠纷5万余件,实现“乡村治、百姓安、天下稳”。
来源:北疆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