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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库车打造特色调解品牌
法治日报 2025-01-21

  原标题:新疆库车打造特色调解品牌

  “杏福”调解调出万家幸福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李朝如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和实践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路径和方法,创新打造“杏福”特色调解品牌,打通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神经末梢”,实现群众“只进一扇门、解决所有事”,提升了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获得感、知晓度和满意度,有效筑起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库车小白杏”因出自库车而得名。据介绍,“杏福”调解品牌将库车特产“小白杏”文化内涵和地域标志引入调解领域,品牌标识主体部分由杏花为框,内部由“杏”和“福”的艺术字构成“笑口常开”,紧扣“调解的是矛盾,调出的是‘幸福’”工作理念,根植于基层,服务于群众。

  库车市司法局运用“1+2+N”调解工作法,即一个“杏福”市域调解品牌,特色调解室和个人调解室两类特色调解室,一批金牌调解员,不断推动“杏福”调解品牌向纵深发展,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的标准建设“杏福”调解品牌矩阵,打造出“玉情玉理枫桥实践站”、“帕提古丽”调解室、“老艾”调解室等23个“杏福”品牌调解室(特色调解室16个、个人调解室7个),以品牌调解“小杠杆”撬动基层治理“大效应”。

  “玉情玉理枫桥实践站”是库车市玉奇吾斯塘乡政府和司法所联合培育的一个特色调解室。2023年,库车市司法局将其纳入“杏福”调解品牌进行规范管理。

  “玉情玉理枫桥实践站”坚持“百姓说事、党员说理、代表提议、法官讲法”工作理念,在整合公、检、法、司、律等专业力量的基础上,组织老党员、老干部、人大代表等民间调解力量组成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调解服务。

  2019年4月至12月,玉奇吾斯塘乡兰干村、拜什克然木村的51名村民在郑某承包的建筑工地务工,工程结束后却未能如期拿到49万元的劳动报酬,村调解员多次组织协商都因郑某不在辖区而调解无果。面对承包人郑某身处乌鲁木齐市的现实难题,“玉情玉理枫桥实践站”专职调解员通过视频调解方式,将调解过程转移到线上进行,促使双方达成共识,并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进一步加深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支持和认可。

  库车市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有重点地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帕提古丽”调解室、“老艾”调解室等个人品牌调解室不断拉近人民调解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扩大了典型示范引领效应。

  2022年4月5日,乌尊镇村民布某与依某经协商达成口头购牛协议,并现场支付1万元,但因家里没有牛圈,布某便委托依某暂养。2024年1月,布某因身体原因主张解除合同,返还购牛款,却被对方拒绝,双方产生纠纷。

  知晓此情况后,“帕提古丽”调解室调解员前往乌尊镇调解这起买卖合同纠纷,通过查事实、抓源头、理思路、通情理、讲法律,多管齐下,一场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作为远近闻名的调解能手,帕提古丽通过“用百姓的话、说百姓的理、解百姓的忧”,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好评,在全市调解队伍中产生了积极的示范引领效应。

  库车市司法局从孵化金牌调解员入手,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孵化、培育一批“调解功底扎实、群众信赖、口碑好、威望高、调解技巧精湛”的金牌调解员,引导、帮助辖区调解员不断提高调解能力水平,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梁萍原为库车市东城街道干部,2021年1月起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其在调解工作中尊重事实又不拘枝末,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可。2023年,库车市司法局发挥梁萍专长,打造“梁大姐”个人调解室,并纳入库车市“杏福”特色调解品牌。

  2024年退休后,梁萍情系人民调解工作,退而不休甘于奉献,发挥余热凝聚人心,带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热爱重新回到调解岗位,充分发挥熟悉地情、民情的优势,今年以来化解矛盾纠纷18件。

  在她的引领和带动下,库车市司法局组建“银龄”调解员队伍,从全市退休老干部中遴选一批“专职化、专家化、专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作为重点进行培育,目前首批15名退休干部已经培训上岗,在人民调解岗位上继续发挥余热。

  “杏福”调解品牌作为库车市的一项“民心工程”,顺民心,解民意,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调解纠纷,打造了极具特色的“库车调解样板”。

(责任编辑: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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