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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邓 君
□ 本报通讯员 王妙芳
近日,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梅南镇罗田下村,25户村民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与某公司负责人发生激烈争吵。闻讯赶来的驻村法律顾问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进行疏导,并找准争议焦点,提出终止承包合同赔偿方案。最终,双方签订终止合同协议,公司现场支付村民赔偿金,一场群体性纠纷圆满化解。
据梅县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以来,该区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整合司法所工作人员、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力量,通过释法说理、组织调解等举措,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端口前移,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在梅县区隆文镇江上村,村民们遇到麻烦事总喜欢找赖雪荣。作为梅县区首批“法律明白人”,赖雪荣坚持当好用法律服务村民带头人,积极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主动请教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有事上门促和,无事串门普法。
梅县区司法局全面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组织“法律明白人”参加法律知识暨人民调解业务技能培训,开展“1+N”结对行动,将驻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与“法律明白人”有机结合。目前,梅县区已培养“法律明白人”1635人,他们活跃在基层一线,累计参与纠纷调解1351场次。
近年来,梅县区司法局积极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即综治中心+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综合网格、“粤平安”云平台+其他综治力量)建设,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参与建立“访调对接”“警调对接”“诉前联调”等工作机制,畅通纠纷调解流转通道,构建业务结合、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一年来,各级调解组织主动排查化解纠纷224宗,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236宗,调处成功2185宗,调处成功率97.7%。
“户代表签名人数比例不够、合同未明确约定承包的四至范围……”近日,在审查村民小组土地承包合同时,梅县区雁洋镇塘心村驻村法律顾问邹秀虹律师发现一些问题,并出具法律意见。村民小组根据法律意见进行整改,确保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发包合法性、公正性和群众知情权。
镇村是广东“百千万工程”主战场,梅县区司法局充分引导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发挥调解员、参谋员等“六员”重要角色作用,从法律角度为规范乡村治理、村民自治提出意见、建议,助力乡村振兴。
梅县区司法局组织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经济合同法律审核工作,今年审核村(社区)集体“三资”经营性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2685份。“驻村律师为村集体‘三资’经济合同把好质量关,有力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为助力‘百千万工程’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梅县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股股长李红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