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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司法蓝”在基层绽放法治之花
湖南纵深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 金晓慧 蒋朝阳
走进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司法局韶山司法所新办公楼,只见楼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工作室等业务区域分布有序,咨询室、法治讲堂等13个功能室一应俱全。
“我们从镇政府办公楼两间办公室搬到如今的临街独栋,建成标识明显、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法治窗口’,业务用房面积达到800多平方米。”韶山司法所所长曾泓杰说。
韶山司法所蝶变是湖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的一个写照。三年抓基层打基础,湖南“司法蓝”成为服务群众、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
擦亮“司法蓝” 打造基层法治的战斗堡垒
“司法蓝”,寓意司法所服务为民、敬业奉献,为群众带来祥和安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谋定而后动,顶层设计决定未来的蓝图。湖南省委、省政府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列入全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工作任务措施清单和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司法厅印发《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将其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重要内容。
湖南省司法厅采取“分类施策”“分级负责”“分年度定任务”思路,统筹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地通过新建、改建、置换、购买、租赁等方式,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及装备设施建设,所均业务用房面积增加11㎡,达到137㎡每所。创建模范司法所269个、规范化司法所1141个,实现“百所示范、千所提升”目标。
统一规范全省司法所业务用房功能区域设置,统一上墙制度内容和标准,全省司法所旧貌换新颜,醒目的司法蓝、庄严的司法行政徽、规范统一的标识标牌,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大部分司法所新配电脑、打印机、高拍仪、执法记录仪、指纹采集机等,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统一设计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证样式,便于工作人员履职时使用。
日前,湖南常德市汉寿县西湖镇刘女士来到司法所赠送锦旗,当她看到司法所外墙上那一抹蓝色时,心里由衷地感激,是司法所帮她讨回公道,她坚信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湖南省司法厅建立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联系司法所制度,明确各级司法行政厅(局)领导、内设部门确定1个司法所作为联系点,形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合力抓的氛围。
“司法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基,我们在推进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将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基层治理总体格局,把‘司法蓝’建成基层一道便民利民、温暖民心的亮丽风景。”湖南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方华堂介绍道。
多渠道“招兵买马” 建强法治专业队伍
“2023年6月,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为全县21个乡镇(街道)各选聘1名司法协理员,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标准由县财政保障人员经费。”常德市石门县司法局局长向军华在全省司法所推进会上介绍经验。
司法所不仅要有“颜值”,也要有“力量”。三年行动期间,全省各地多措并举,不断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
全省积极开展政法专项编制清理和内部挖潜工作,对司法所专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人员变化情况“对账”,确保专编专用。全省司法所工作人员总数较2021年底增加723人。
2024年5月,湖南省司法厅下发通知,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全省25个县市区聘任司法协理员603名,为全面推行司法协理员制度积累经验。
今年5月,永州市冷水滩区司法局岚角山司法所增加一名特殊的工作人员——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蒋自清律师。这是湖南省司法厅开展新入职律师赴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充实司法所法律专业力量的新举措。
2024年年初,湘江新区雷锋街道在实践中探索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工作机制。“在调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时,民警负责现场稳控,律师负责以案释法,人民调解员负责调解,‘三所联动’既有温度,更有力度。”雷锋司法所所长陈科介绍。
“2022年以来,全省各地积极落实分级培训制度。省司法厅投入培训经费近300万元,举办9期司法所长培训班,培训2170人,在全国首次实现全省司法所长全覆盖培训,为全省‘司法蓝’提供智力支撑。”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杨龙金接受记者采访时回答。
践行司法为民 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没想到现在办理公证如此便捷,这项服务确实好!”永州市祁阳市龙山街道谭先生顺利解决房屋产权难题后由衷感叹。
一抹“司法蓝”一颗为民心。祁阳市司法局依托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针对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开展“上门办”服务,实现法治服务“最多跑一次”向“零跑腿”服务的跨越升级。
近日,祁阳市龙山街道百花社区70岁的周某,来到龙山司法所,点名要副所长周尊玉调解自己与两个儿子的赡养纠纷。目前,群众“点单”调解员的情景,常常在各地司法所发生。
“遗产继承有哪些方式?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2024年7月27日,怀化市通道县司法局陇城司法所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该所创新开展群众“点单”、司法所“接单”的服务模式,实现“想听什么就讲什么”的普法模式转变。
湖南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率先出台司法所负责村(居)规民约法制审核文件,实现村(居)规民约法制审核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运行。
2022年以来,全省司法所参与调解处理纠纷48万余件,开展法治宣传6.4万余次,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万余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70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58万余人次,依法依规开展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水平。
在城市、在乡村,一抹抹“司法蓝”绘就基层法治底蕴,传递着浓浓的法治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