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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出台意见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法治日报 2024-07-25

  原标题:海南高院出台意见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打造稳定公平透明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崔善红 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产业司法保护、关键要素司法保护、优化司法措施、加强组织保障等五方面细化26条具体举措,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新质生产力发展。

  《意见》总体要求明确,要深刻认识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牢牢把握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加大对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的保护力度,深化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以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产业发展。

  《意见》明确,要坚持法治引领原则,以公正司法树立保护创新的鲜明导向,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严格保护原则,加大对侵权及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切实发挥法律威慑作用。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协同保护原则,推动完善司法与行政一体化保护机制,形成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大格局,把制度优势转化为保护效能。

  《意见》聚焦重点产业司法保护,明确加强对海南自由贸易港主要新质生产力产业,包括种业科技创新、深海开发、深空产业、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生物医药和中医药产业、新产业和新技术等重点产业的司法保护,高水平保障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聚焦关键要素司法保护,《意见》强调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涉及关键技术秘密司法保护力度,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推进金融供给体系完善和发展,强化科研人员利益保护,营造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市场环境。

  据了解,《意见》聚焦优化司法措施,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强化保全措施,完善诉讼证据规则,推进审判机制改革,精细化确定损害赔偿数额,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海事审判、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改革,持续完善协同保护机制,提升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审判质效。

  此外,《意见》还聚焦锻造过硬队伍,强调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实现更高层次对外开放的大局中谋划思考。持续加强政治素质建设、司法能力建设、数字法院建设,提升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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