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05020360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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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父亲杀害母亲,不满10岁的吴氏兄弟成为“事实孤儿”,与爷爷奶奶艰难度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发现该线索后,快速行动,仅用十余天时间就完成指导申请、审查、报批,为当事人申请拨付救助金10万元。为最大限度保护孩子权益,该院又联系申请人所在地民政部门签订三方托管使用协议,由民政部门托管该笔司法救助金,实行专款专用、分期发放,确保款项用于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这是日前江苏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典型案例之一。
据悉,2018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571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6915万余元,帮助7117人摆脱生活困境。省检察院与省扶贫办联合下发通知,推动全省检察机关与扶贫工作部门共同加大对因案致贫当事人脱贫攻坚力度,保障各项救助措施有效落实。
据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熊毅介绍,江苏检察机关密切关注未成年人及其抚养人遭受不法侵害致死或者致残的案件,对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进行走访慰问,主动了解残疾人的家庭生活状况。2019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分别救助未成年人862人、残疾人212人、军人军属17人,分别发放救助金1058万元、283万元和27万元,共占救助金发放总量的三分之一。
为规范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江苏省检察院还会同苏州市检察院、常熟市检察院研发、完善了“远程司法救助系统”。该平台一方面方便救助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另一方面基于司法救助案件大数据分析,建立智能审查评估模型,统一救助标准,自动生成救助评估金额,为承办人决策提供有效参考。2020年12月起,该平台已在江苏检察机关上线运行。此外,江苏检察机关在征得救助申请人同意的前提下,2020年共对办理的266件司法救助案件召开了公开听证会,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记者 卢志坚 管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