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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腾冲公安:多措并举强化纠纷治理
人民公安报 2021-03-11

  去年以来,云南省腾冲市公安局紧盯矛盾纠纷排查难、化解难问题,以“枫桥经验”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在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上下功夫,有效破解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难题,实现民转刑案件同比下降52%,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7.41%。

  腾冲市公安局探索实施“一汇报两通报”机制,对派出所和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由党委政府统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对派出所日常工作中,特别是在接处警中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派出所第一时间向乡镇主管部门、法庭、司法所、社区(村)委会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对掌握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向派出所通报,实现信息互通,情报共享。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派出所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矛盾纠纷50余起,派出所及法庭、司法所、社区(村)委会相互通报矛盾纠纷30余起,各部门相互通报矛盾纠纷120余起。

  腾冲市公安局探索推出“民调入所、律师进所、庭所对接”的“三调联动”机制。市公安局与司法部门,采取派驻方式搭建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平台,聘请乡级人民调解员34人,村级矛盾纠纷调解员220人,在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择优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派出所工作;派出所与律师事务所开展“资源对接”合作,聘请驻所律师52人,帮助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自去年7月推行“律师进所”至今,驻所律师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40余起,提供各类法律援助350余起,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100%。

  腾冲市公安局与法院联合制发《关于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与基层法庭对接,在派出所设置对接室,开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法院安排法官定期到派出所合署办公,到家门口开庭,做到“公法联调,资源共享,纠纷同调”,引导群众依法解决诉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腾冲市公安局实行“一个纠纷、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制度,全面进行风险评估和研判,严防小矛盾升级为大案件、小问题酿成大事端。(记者 马燕 通讯员 海世梅 段宇明)

(责任编辑:刘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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