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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临漳检察:实行认罪认罚控辩协商 同步录音录像新制度
河北法制报 2021-03-05

  2月26日,在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内,一危险驾驶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值班律师陪同下,经充分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其间,临漳检察院对张某某这一认罪认罚控辩协商过程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并现场刻录进光盘且封装后交由张某某签名并捺印。据悉,这是该院创新探索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以来办理的首次案例。

  为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和自愿性,提高控辩协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临漳检察院按照最高检有关要求,对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关键环节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进行了先行先试。该院设置了专门的认罪认罚控辩协调室,配备了专业设备实现同步录音录像,确保认罪认罚工作的合法性、自愿性和真实性,并实现值班律师全程实质性参与。控辩协商完成后,立即将同步录音录像刻盘留存,部门归档实现一体化流程,让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范、可查。

  另据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临漳检察院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推进该项制度落实,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确定量刑建议提出率及采纳率均稳步提升。2020年至今,该院共对226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4.3%,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3%。(马文军)

(责任编辑:刘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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