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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姜堰检察:司法救助重精准谋长效
江苏法制报 2021-02-05

  “这笔司法救助金将全部用于小花(未成年人,化名)的学业,在村委会的监督下按期支取,专款专用。”在检察官的见证下,小花的外公在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这是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中的一个侧影,2020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70万元,救助金额位列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在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中,该院坚持“精准滴灌”,确保把每一笔司法救助金落实到最急需的地方,努力做到应助尽助,务求长效。

  2020年1月,姜堰区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十条意见》,明确检察环节助力脱贫攻坚战的具体举措。特别是将司法救助工作关口前移到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对因案件导致生活陷入困难的被害人或被害人近亲属,及时告知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让不少原本索赔无路、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看到了希望。对办案中发现可能需要救助的情形,相关业务部门均及时向司法救助工作办公室反馈,及时开展联合走访、实地调查,主动加快工作节奏,努力做到应助尽助,让“救命款”尽早落实到位。

  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姜堰区检察院注重将有限的司法救助资源重点用于未成年人、残疾人、低保困难户等特殊群体。同时密切关注司法救助金使用去向,让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未成年人小花的母亲遭他人凶杀,被告人无力赔偿,其父亲经营失败,负债累累,以致学业难以为继。办案期间,检察官在帮助她申请到司法救助金后,协商确定由小花的外公及村委会共同保管支取,保证专款专用。该对院办理的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均及时通过“12309”案件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公开案件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司法救助是一项长效工作机制,绝不是简单地把救助金‘一发了之’”。姜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鸿贵表示,该院坚持“三个一”回访机制,动态掌握了解被救助对象生活状况,通过落实低保救助、提供就业机会等途径,在为救助对象缓解燃眉之急的基础上,提供后续帮扶保障。该院先后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关于联合开展残疾人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等具体措施办法,在保障受教育权利、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评定残疾等级、发放生活补贴等方面加强协作,多方扶持。特别是该院女检协与乡镇(街道)妇联、爱心女企业家等共建未成年被救助对象“爱心妈妈”结对帮扶工作小组,定期上门看望慰问,跟踪关心学习生活情况,绝不让任何一个被帮助的孩子“掉队”。(通讯员 陈莉 李建忠)

(责任编辑:刘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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