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05020360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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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为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银川两级法院作为宁夏唯一试点地区法院,锚定“三首”职能定位,以“三地”法院建设为目标,深化改革,勇于探索,着力打好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战,努力创造具有银川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银川经验”,为改革试点任务贡献“银川方案”“银川力量”。
让改革给群众带来更多红利
“您起诉马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标的为12168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基层法院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且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实行独任审理,一审终审,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生效。”
2021年1月7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立案的法官曲宗银向一名小标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介绍选择小额诉讼程序的优势。
该院速裁庭法官贺晶婕介绍,小额诉讼程序是用时最短、程序最简单、流程最快的一种程序。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2个月内审结。权利义务告知、传唤等程序相对简单,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送达或者证据交换等。庭审中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限制,原则上一次开庭审结。
不仅5万元以下,5万元到10万元之间的,作为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兴庆区法院也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确认书》的形式,固定当事人双方对小额诉讼程序的选择权,让更多的案件当事人分享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小额诉讼程序平均审理期限为12.27天,仅占法定审限的五分之一。”一年来,银川两级法院紧扣改革精神、把准改革方向、落实改革要求,持续探索创新、细化制度规范、完善配套保障,试点规则体系逐步健全,试点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取得了较好效果和成绩。
据统计,2020年,银川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3464件,结案95274件,结案率83.97%,比上年同期上升5.03个百分点。其中,银川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605件,结案13564件,结案率77.05%,比上年同期上升14.77%。在全区法院审判执行质效考核中,多项主要指标名列前茅。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路华说,银川法院具有案件优势,突出的人案矛盾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案件体量大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体量大首先是发展资源,里面蕴含治理要素、管理数据、思想算法,是总结司法规律、提炼裁判规则、锤造司法人才的“动力源”“大宝藏”。银川法院要让办案体量大这一现实资源成为突破自我、引领发展的宝贵资本,成为首府法院形成经验、输出标准的品牌资质。
试点法院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本次开庭全程录音录像,不再另行做书面笔录,录音录像即为庭审记录……”2020年12月29日9时40分,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院长陈岩涛适用独任制审理永宁县某商行与黄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时,首次启用“无人记录”庭审方式进行审理。作为该院“无书记员记录”庭审的首次尝试,由于解除了人工记录程序对庭审效率的束缚,庭审节奏明显更加紧凑和高效,庭审过程更加流畅,仅用时19分钟。 经过近一年探索实践,银川两级法院司法改革效能得到有效释放。
银川中院抽调精干力量,调整组建了办理诉前调解、小额诉讼、速裁简易程序的简案团队,转变法官既办理简案又办理繁案的做法,确保团队不受其他类型案件的困扰,成为专职“快车手”。目前,银川6个基层法院30%的简案团队民事法官办理了66%以上的民事案件。组建繁案精审团队,重点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新型案件。拓展繁简分流改革范围,实行审判执行全审判领域繁简分流,进一步提升司法资源利用率。
全市法院均设立调解中心或速裁组,成立调解速裁团队,积极开展诉前委派调解、司法确认、委托调解等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同时,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贺兰县、兴庆区、西夏区等法院积极参与“无诉村居”“三无村(居)”创建活动,推动形成乡镇、村、社区积极参与、多方联动、信息共享、形成合力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不降低质量要求,呈现“一高一低一减”良好态势,即服判息诉率92.10%,高于民事案件整体服判息诉率3.35个百分点;二审发改率1.21%,低于民事案件发改率0.15%;案均审理时间44.95天,比民事整体案均审理时间减少8.65天。
独任制审理二审案件平均审理期限38.58天,比民事二审案均审理期限缩短31.92天。全面开启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等诉讼服务模式,司法服务更加智慧精准、便捷高效,电子送达总次数74682次。
银川市两级法院在实践探索中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积累有益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破解难题,形成各院独具特色的经验做法。金凤区法院引入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外包、贺兰县法院多举措助力多元解纷、永宁县法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银川中院采取“云”摇号方式选择鉴定机构、西夏区法院改革团队组建模式、灵武市法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兴庆区法院以《确认书》固定小额诉讼程序合意选择权。
银川中院院长路华告诉记者,兴庆区法院成立庭审管理中心、开展无书记员庭审记录的创新方法,大大提高了法庭利用率和庭审效率,可以在各院推广。庭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调度全院审判法庭和速录员的适用,一个审判法庭每天平均开庭次数从3次提高到9次,法庭利用率提高了200%。无书记员庭审记录使得庭审时间从原来的30分钟缩减为5分钟左右,一个法庭2个小时可从审理4个案件增加至审理20个,法庭利用率提高了近80%。
多项重点举措获得最高法院肯定
银川两级法院把试点工作“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坚持合法、实用、创新理念,积极探索新举措,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试点工作,实施庭审告知事项前置,建立二审案件独任制报备、评查机制等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被刊载在最高法院《司法改革动态》。积极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当地党委和人大汇报试点工作,永宁县法院获得政府每年30万元的调解经费支持。大力推行“告知诉权、交换证据、固定争点、庭前调解”的“一告二换三固四调”四步工作法,充分发挥庭前会议功能,实现庭审实质化,提高当庭宣判率。严格按照司法规律和试点要求科学适用独任制,在扩大适用独任制的同时加强监督和指导,建立独任制案件报备、评查制度,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确保当事人利益不减损。
“问计于民方知虚实”,公众的诉讼体验是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尺。银川中院要求试点各法院广泛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诉讼参与人等不同群体对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强大改革合力。不断拓宽渠道,利用法官“六进”、法院“开放日”、法治宣传日等工作机制,用足微博、微信、法院官网、信箱、调查问卷等方式,汇集更多改革智慧。要善于从意见建议中发现、提炼出符合司法规律和司法实际的做法、方法,形成更多改革经验,更好推进试点工作。(记者 张怀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