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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南州法院系统探索社会诉源治理的生动实践
法制生活报 2021-01-07

  “法官工作站好啊。现在,我们村里邻里之间扯皮的事不用到镇上法庭,在家门口的法官工作站就能解决好。”刚从广东打工回来的独山县基场镇村民莫明亮高兴地说,过去,当地村民扯皮的事要到法院诉讼,最近的要到镇上的法庭,远的则必须到县城法院。

  如今,在黔南州,村(社区)法官工作站已经成为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黔南州两级法院以人民法庭为桥头堡,把法官工作站打造成为人民法庭解决社会诉源治理的触手和支点,通过巡回审判、假日法庭、周末法庭、赶集日法庭、院坝法庭等形式,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基层治理的生动样本。

  2020年11月30日,贵州省高院院长韩德洋在收阅《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独山县法院加强法官工作站和诉讼服务点建设的报告》后批示:“黔南州法庭的做法是一个新的成功探索。”

  建好站点 升级阵地建设

  “如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综合治理,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要有新的转变。本着为民服务的理念,黔南州两级法院主动建强站点延伸阵地建设、巡回司法延伸服务方式、主动融入延伸司法职能,加强法官工作站和村级诉讼服务点建设。”黔南州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亮海介绍,黔南州两级法院提高政治站位,高位统筹,在推进人民法庭建设过程中形成了“人民法庭+法官工作站+诉讼服务点”的建设新路径。

  “法官工作站在建设的过程中,面临许多困难。首先,是办公场所问题,如何按照规范化要求建设好?”独山县法院副院长赵兴文介绍,没有办公场所,该院通过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加强沟通,在未设有人民法庭的影山、玉水、下司三个镇设立法官工作站,由乡镇政府所在地提供办公场所,主动向财政部门申请专项经费,按照“1+1+1”方式即,1间办公室+1间标准化科技法庭+1间接待室,规范化建成法官工作站,标准化建设村(社区)诉讼服务点。

  独山县法院通过制作并发放具有实用价值的宣传袋、制作电子版宣传册、在网络上建立村寨诉讼微信服务群,提高法官工作站、诉讼服务点的群众知晓率,并不定期开展法官工作站“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当地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村支“两委”、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群众代表等参观法官工作站,口口相传,扩大影响力。

  “镇里建立法官工作站,不仅完善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了司法便民利民方式,有力支持了我们的调解工作,更是打造了群众家门口的‘小法庭’。”在旁听巡回审判后,瓮安县江界河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深有感触地说,今后将与派驻法官积极联系,通过法官定期驻站和“随叫随到”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共同开展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把法治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走进独山县鄢家山社区、望城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规范整洁的专门的诉讼服务点是黔南州两级法院建设法官工作站的一个缩影。如今,在瓮安县、福泉市、罗甸县、三都自治县等县市不仅建有法官工作站,还在村级设立诉讼服务点并扩大到较大或偏远的村民小组。

  注重实效 升级服务方式

  “你们来得太及时了,他们的事情村、组已经组织了多次协商,但双方脾气都很犟,一直未能解决,今天你们组织多方来调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支持。”独山县麻尾镇黄后村应盘组的扶贫网格员孟兴维及该村民小组组长吴应忠对独山县法院入户调解姚某某诉姚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时说。

  该案原被告双方系同寨堂兄弟关系,2019年5月17日,两人牵马在路上,因马受惊撞到原告,原告姚某某掉下路坎受伤,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经鉴定,姚某某被评定为十级伤残,故向独山县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姚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18万余元。案件开庭时,原被告双方对案件的事实及赔偿金额分歧较大,不同意调解。

  案件开庭后,根据事实和证据虽然可以进行判决,但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判决书一旦下发,原被告双方的矛盾将会进一步激化,兄弟感情极可能一辈子都得不到缓和与修复,希望尽最大力量进行调解。

  2020年8月7日,案件承办法官韦树才到独山县麻尾镇黄后村应盘组,邀请孟兴维、吴应忠到事发现场及原被告家中对案件进行耐心调解。最后,被告愿意补偿原告部分医疗费11000元,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握手言和。

  据了解,黔南州两级法院将法官工作站定位为与人民法庭功能相同的矛盾纠纷调处前沿阵地,将村级诉讼联络点定位为司法为民的“哨岗”。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确保法官工作站实质化运行。在注重实效,升级服务中通过聘请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在法官工作站常驻办公。同时,人民法庭轮流安排人员到法官工作站正常上班,形成法庭工作人员+聘请人员“1+1”驻站模式,构建法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法官工作站、村(社区)诉讼服务点四级诉讼网络,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法官工作站实质化运行。2020年8月至11月底,仅独山县法院法官工作站就收案161件,结案161件,收结比达100%,调解率达96.89%,无一例上诉。

  独山县还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确保村级诉讼服务点实质化运行,积极主动聘请村支“两委”相关人员作为村级诉讼服务点负责人,并以奖代补的形式,固定村级联络人。目前,已聘请村级诉讼服务联络人44人,通过村级诉讼联络人收案489件,协助办案324件。

  主动融入 升级职能定位

  “主动融入脱贫攻坚和乡村综合治理,依托党委政府抓好法院诉源治理。”独山县法院基场法庭负责人朱州表示,抓好诉源的治理,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还必须认真履行好人民法庭、法官工作站的审判职能、诉调对接职能、指导调解职能和普法宣传职能。通过联调联动等方式,在乡村治理中发挥好协同职能作用,为平安建设注入更多的和谐“分子”。

  不久前,朱州诉前主动介入调解的一个案件让他至今记忆犹新。

  当事人胡某三1996年应征入伍到云南昆明某部队服役,2001年退役之后一直在广州经商。在外谋生期间,胡某三一直把部分个人工资及退役补贴寄回家中给父亲,以贴补家用以及资助弟弟胡某明在独山县基长镇开店经营机电设备。

  2020年,胡某三欲回乡创业,因与弟弟胡某明意见不合,欲分割家庭财产。胡某明对于其提出的家产分割方案并不认可,进而产生家庭纠纷。

  朱州说,胡某三这个案例,看似一件很普通的家庭琐事纠纷,但背后却隐藏着很多不稳定因素和社会风险,同时也凸显出诉前调解的重要性。由于法官工作站诉前主动介入调解,该案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黔南州两级法院与各县市基层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于诉前提前介入纠纷,发挥各方力量,尽力将纠纷解决在诉前。仅独山县法院的三个人民法庭、法官工作站、诉讼服务点就共参与诉前纠纷化解1500余次,化解案件360余起。

  “诉中联动调解,形成‘来案先调解’的定式,诉到法官工作站的案件,分流到所在村级诉讼服务点进行调解。”独山县法院麻尾法庭庭长刘松说,调解未果的案件由法官工作站牵头,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参与联动调解。仅独山县法院法官工作站所收161件案件中,就有53件由村级诉讼服务点调解结案,103件联调结案。

  通过延伸法官工作站服务内涵,将诉前调解到村寨,如今,群众家门口的“院坝法庭”已经成为黔南州基层人民法庭参与乡村综合治理的具体体现。

  “巡回审理到院坝”是黔南州两级法院践行“枫桥经验”,推行“法治六在院坝”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人民法庭将庭审开进院坝小巷、田间地头,直达当事人家门口的最佳方式。诉前靠前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已经成为黔南州两级法院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集中体现,更是人民法院参与乡村治理的有效途径。(记者 罗翔)

(责任编辑:刘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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