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05020360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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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山西特色文化品牌,引领山西文化事业发展,推动我省文化强省建设,1月18日,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山西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目前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月15日。
《条例(草案)》明确了全民阅读的工作职责,第三条提出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障重点、公益普惠的原则。第四条、第五条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责。针对公众阅读意识不强的问题,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全民阅读的宣传,增强全民阅读意识。
《条例(草案)》还规定了全民阅读的服务职责,提供高效、优质的全民阅读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阅读需求,是政府重要职责之一。《条例(草案)》第二章,从优秀出版物出版、数字阅读服务,到为公众提供阅读场所,包括公共图书馆、实体书店和校园书店,再到培养阅读推广人为公众提供阅读辅导,全方位地解决了公众读什么、在哪读和怎么读的问题,并通过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品牌活动,为全社会营造万众阅读的氛围。
据悉,公众可登录山西司法行政网或者关注山西司法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可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送交省司法厅立法二处。(记者 杜珂宇 郭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