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05020360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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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近日,山东省司法厅联合省工商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在全面总结2024年全省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经验的基础上,从七个方面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提出具体举措,全面提升涉企行政复议服务水平,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健全“入园区进企业”工作机制。完善对企指导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活动,提升企业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认可度、信任度;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增强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时效性。
二是健全受理机制。建立涉企行政争议“容缺受理”机制,全面提高受理时效,畅通申请渠道,设置行政复议助企、惠企联系点,实现服务“零距离”。
三是健全审理机制。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审快结”机制,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合理压缩审理期限,切实降低企业维权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健全听取意见、听证审理机制,切实保障企业利益诉求表达;完善案件证据核查机制,提高举证质证工作水平;完善中止监督机制,加大对中止案件的监督力度,全面提升涉企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四是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健全完善行政复议与调解、行政裁决、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全过程各环节,积极邀请工商联、商会、企业家参与行政复议调解,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实质性化解争议,实现政企双赢共赢。
五是健全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个案监督,紧盯与企业生产经营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坚决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加大对政务失信的监督力度,建立行政复议与信用监管信息反馈机制,健全完善涉企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及移送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是健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机制。建立助企防范行政争议机制,制定发布企业内部管理风险提示单等,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建立涉企行政复议类案件指导机制,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形式,从源头上提升涉企执法水平,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行”的效果。七是健全跟踪问效机制。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回访机制,对不依法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的行政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涉企行政复议决定按期实质性履行到位;加大涉企案件质量评查力度,确保涉企行政复议有关要求落地见效,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权威性。
文章来源 | 法治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