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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漯河聚焦群众需求提供“指尖上”服务
让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惠及更多群众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许 乐
“大婶,我是法律援助律师,专门无偿给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对老年人,我们还提供电话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10月9日,重阳节前夕,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律师和法治宣传志愿者来到该县窝城镇,走村入户向老人宣传法律援助政策法规。
这是漯河市司法局深入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的一幕。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牢固树立‘大司法行政’理念,围绕更好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注重提质增效,扎实做好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妇女、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公共法律服务,让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惠及更多群众。”10月14日,漯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路熠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努力守护老年人美好生活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何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维护老年人权益,引导社会各界更加尊重和关爱老年人,成为漯河市司法局党组深入调研的课题。
今年以来,漯河市司法局聚焦老年人群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深入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切实为老年人解决身边法律难题,有效提升老年人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以法律援助佑老”方面,漯河市依托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助老护老活动,发布敬老助老、老年防诈骗、赡养继承等普法短视频,提供线上法律咨询。同时,优化老年人法律援助办理流程,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诚信承诺制等措施,对遭受虐待、遗弃或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无固定生活来源、接受社会救助等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办、上门办、一次办等便捷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80件,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以公证服务惠老”方面,漯河市组织全市公证机构开展“公证敬老月”公益服务活动,落实延时服务、容缺受理、减免公证费用等惠老助老举措,开辟老年人公证“绿色通道”,推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发证”的“三优先”服务,对老年人办理委托、遗嘱等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明确的公证事项,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做到当日出具公证书。截至目前,全市已为老年人办理公证400件,累计减免公证费2万余元。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漯河市司法局聚焦基础建设,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实现规范化推进,目前已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8个,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室1393个,实现了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
按照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全面促进的发展思路,漯河市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省级示范点2个,公共法律服务市级示范点47个,占比81%。
同时,漯河市推进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提质提能,建立完善12348热线转接机制、常态化沟通交流和座席培训机制,为群众提供顺畅、高效的法律咨询和维权引导服务,2023年以来,共解答群众热线咨询12995人次,热线接通率100%、回访率100%、满意率100%。
漯河市司法局还探索“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模块职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口袋式”“指尖上”服务,并聚焦群众特定法律需求,增设服务模块,推出精准“套餐式”的公共法律服务,积极推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律师、公证、调解等业务有机融合,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联动机制
“我们通过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水平。在市委领导下,统筹资源力量,凝聚工作合力,建立了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各司其职、配合有力的工作体系,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的良好局面。”路熠说。
记者了解到,漯河市司法局制定了《漯河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关于做好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对涉及法治宣传、律师、公证等18项事项的内容、依据、主体、对象、方式、渠道和载体等进行公开,全力打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制定了《漯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文明服务制度和文明服务用语规范》等,落实领导干部服务接待日制度和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制度,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
在加强监督管理方面,漯河市司法局开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卷宗评查,实施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以评促学、以评促改;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健全司法鉴定人诚信档案,开展司法鉴定能力验证等。
2023年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抽查评估中,漯河市案件质量优良率位居全省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