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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司法厅和省联席办出台“九条措施”支持“摩羯”台风灾后重建
法治日报-法治网 2024-09-10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9月8日,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办公室联合向全省各市县司法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和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作用 做好台风“摩羯”灾后社会面防控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9条落实措施,全力支持灾后复工复产和重建工作。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台风“摩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作用。

  通知指出,一是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县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和动员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被困道路疏通、倒伏树木清理等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力争以最快的速度助力道路、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恢复运行。

  二是全省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因台风天气受损的大型户外广告、招牌、悬吊物等安全隐患,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是全省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商超、菜市场、批发店等市场的巡查力度,对肉、菜、蛋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进行全面监控,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灾后市场价格总体平稳有序。

  四是全省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坚持包容审慎和过罚相当原则,查处因救灾发生的轻微违法行为时实行“首违免罚”和“小违轻罚”,准确引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鼓励适用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四张清单”,依法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五是全省各市县司法局进一步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广、沟通机制健全优势,重点加大灾后在土地、房产、财物、物资分配等方面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力度,及时分析研判,落实切实可行的预防和化解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六是全省各市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明确各司法所和调解人员的联系方式,确保矛盾纠纷第一时间有人受理、有人调处。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及时调解因特殊天气引起的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确保灾后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七是全省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开展行政调解,严格按照《海南省行政调解规定》相关规定,规范行政调解活动,及时妥善化解灾后商品流通、环境治理、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行政争议,力争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之中,做到“案结事了”,防止群众因投诉无门或处置不当导致行政争议扩大或演变为群体性事件。

  八是全省各市县司法局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和思想教育改造,进一步关心灾后生活状况,持续提升社区矫正社会效果。要健全安置帮教组织网络,明确分工,完善帮扶措施,为安置帮教人员灾后顺利恢复生产生活创造有利条件,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奠定社会稳定良好基础。

  九是全省各市县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灾后社会面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件,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责任编辑: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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