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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群众力量“共同缔造”平安法治湖北
法治日报 2022-12-27

  原标题:凝聚群众力量“共同缔造”平安法治湖北

  湖北司法行政系统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本报记者 胡新桥 何正鑫

  □ 本报通讯员 严安

  一壶清茶,几张矮凳。

  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李庙镇沙坪村的乡亲们围坐在“红色屋场”,唠家常、提建议,共话发展。

  “法律明白人”居中调解邻里纠纷,推选“片长”负责日常环境卫生监督,村民义务“认领”打扫乡村小道……通过这一群众议事平台,一批事关大家切身利益的大小事得以解决。

  “我们与沙坪村两委谋划,以湾组为单元细化建立了6个‘红色屋场’,广泛发动、引导、组织村民参与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的事大家办’的氛围正在形成。”湖北省司法厅驻村工作队队长雷碧说。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湖北司法行政系统以省委部署开展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为契机,抓牢“法治”与“共同缔造”的结合点,既在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上下功夫,又在创新推进体制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上出实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凝聚合力共谋良法善治环境

  走进孝感市孝南区城东社区政务服务大厅,写着“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的牌子映入眼帘。

  “今年6月,市司法局在社区挂牌设立了基层立法联系点,我们依托下沉党员、网格员、居民代表,采取入户走访、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极大地调动了居民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城东社区党委书记文享芳说。

  良法善治体系的构建,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湖北司法行政系统致力于扩展“共同缔造”在法治建设领域的广度和深度,除按照法定程序征求社会各界、专家意见外,探索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最大范围凝聚群众投身法治湖北建设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截至目前,湖北各地已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20余个,涵盖乡镇政府、社区(村)居委会、律师事务所、学校等基层单位。

  “立什么法、要解决什么问题,群众最有发言权。”在孝感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显看来,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通过这个桥梁可以使立法更好地体现民情、汇聚民意、集中民智,让立法反映群众意愿、进而从制度层面回应群众呼声、解决群众疑难。

  在《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修订过程中,湖北省司法厅根据相关规定,合理吸收一名冒险救人却因故未申报见义勇为人员的来信意见,明确“有特殊情况未按时申报的,见义勇为行为申请、举荐期限从两年延长至三年”。

  湖北还进一步畅通群众参与行政复议渠道,拓宽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范围和内涵,实行一次性告知、容缺收件,推行网络提交、微信小程序提交,方便群众足不出户申请行政复议。

  针对交通类行政复议案件多发量大的特点,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在区交通大队专门设置接待点,选派行政复议联络员,负责行政复议咨询受理、转接代办、复核调解,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的案件数占比超九成。

  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刚性方面,湖北各地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建设,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外统一公布并更新本地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工作地址、电子邮箱、投诉举报热线信息,融合“12345”市长热线等平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举报提供便利。

  今年11月,湖北省司法厅印发了《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三项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问题线索收集、案件办理督办、考核评价与结果运用“三项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发动群众共管平安和谐家园

  “我们的姜种已经被外地客商抢购一空,每亩产值约6万元。”宜昌市一戒毒工作室负责人叶某高兴地说。

  11月15日,在禁毒民警、社工的帮助下,由叶某牵头负责的项目基地收获两万公斤优质生姜良种。

  叶某曾是湖北省沙洋强戒所戒毒人员,解戒出所后热心于公益禁毒宣传、帮助戒毒康复人员就业。

  “所内教育戒治与所外衔接帮扶联动,才能持续巩固戒治成果,更好帮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湖北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于加珍介绍说,全省戒毒系统已与地方公安机关、社区共建共管社区戒毒康复和后续照管指导站54个,开通咨询热线46条,组建出所人员微信群、QQ群24个,开办家属课堂和家长学校66期,实现戒毒人员出所、帮教、回归等各个环节的“无缝对接”。

  人民是社会治理的主体。湖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因地制宜出实招,变“单打独斗”为齐抓共管。

  荆门市组织开展安置帮教对象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凝聚部门合力落实帮扶措施,为67人实施临时救助帮扶,为212人安排了社会公益性岗位,为318人开展技能培训和推进就业。

  十堰市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4914名法律明白人“从百姓中来,到百姓中去”,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三大优势,肩负起收集社情民意、宣传法律政策、调解矛盾纠纷、引导法律服务等责任,成为基层治理最为活跃的“法治细胞”。

  咸宁市建立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机制,每年设立专项奖补基金,提升人民调解员待遇水平,吸引退休干部、“乡贤”等群体加入兼职调解员队伍。

  现如今,湖北各地依托村(居)委员会人员、网格员、志愿者等成立社区矫正对象矫正小组2.3万余个,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遍布荆楚大地的近12万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扎实筑牢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

  湖北还坚持深化“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实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目前,湖北已有168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方便群众共享资源服务平台

  “常言道啊,天上呀不会呀掉馅饼,冇得那个免费的午餐啊送上门……”一曲别具荆楚风味的湖北大鼓《我要发财》寓教于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授反诈知识。

  这是武汉市第30场文旅普法轻骑兵基层行活动上的一幕。

  今年以来,武汉市司法局与市文旅局共建优质法治文艺作品精品库,组织15个区启动文旅普法轻骑兵基层行活动,围绕民法典、长江大保护、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反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旅游维权等普法重点,开展了一系列法治文艺演出。

  不止武汉。按照湖北省司法厅部署,各地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为契机,积极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进一步整合各类法律资源,把服务触角延伸至田间地头(社区)、百姓家中、矛盾现场。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持续擦亮“律师三进”品牌,建立110个法律顾问团、2228个法律诊所,实现“一村一律师”全覆盖,落实点单式服务,律师参与法治宣讲3.5万余场次、审查合同3400余份、咨询服务110余万人次。

  目前,湖北已建成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万余个,省、市、县、乡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实现全覆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供全天候全业务法律咨询服务,今年以来,累计接听来电54万余人次。湖北法律服务网访问量126万人次。

  “以前遇到法律问题还要跑到城区,现在很方便,法律解答都到家门口了。”在一次“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宣传活动中,襄阳市襄州区古驿镇王楼村村民王大娘说。

  数据显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党员干部下基层调研7475次,广泛收集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效果清单,项目化推进解决问题1210个。

  12月初,湖北省司法厅联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出台《关于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从编制资源、财政经费等方面加强保障,成为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的又一制度成果。

  “‘共同缔造’既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其关键在发动群众参与,根本在凝聚群众共识。”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龚举文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把共同缔造贯穿于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健全共同缔造长效机制,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赵子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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