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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牵头抓总 强化管理 统筹推进
山西法制报 2021-02-02

  2020年是社区矫正的关键之年,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根本法律遵循。山西各级社区矫正机构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为契机,以牵头抓总为主线,以强化管理为重点,以标准化建设为载体,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十个强化”统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纷呈。

  强化统筹协调,组织召开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7月24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文,同意成立山西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社区矫正工作。9月10日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商黎光出席并讲话,对规范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职责,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强化学习贯彻,多种形式组织宣传社区矫正法。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省厅与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联合下文,对全省学习宣传贯彻作出工作安排部署。全省各地通过开展法律“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利用“山西司法”《山西法制报》“抖音”等各类公众号、网站、报刊、平台大力宣传,同步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岗位练兵、知识竞赛、网络答题等活动,累计参加学习培训达40000余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社区矫正。

  强化统领指导,确立全省社区矫正“1251”工作思路。在近年来社区矫正工作“五化”建设的基础上,研究确立了全省社区矫正“1251”工作思路。1是执行一部法律(社区矫正法),2是履行两项职能(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5是推进“五化”建设(执法规范化、监管信息化、教育专业化、帮扶社会化、工作制度化),1是实现一个目标(挺进全国第一方阵)。

  强化体制建设,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机构全部设立。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强化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全省省市县三级全部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管理局全部挂牌,726个乡(镇)结合工作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执法主体,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社区矫正机构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

  强化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制度修订初见成效。制定下发了《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监狱与社区矫正机构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监狱与社区矫正机构在刑事执行中的衔接配合作出明确规定。立足山西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在广泛深入调研基础上完成《山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聚焦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在法律的框架内,对社区矫正的统筹协调、业务流程、部门衔接、监督保障等事项进行全面细化和规范,形成山西社区矫正执行操作层面的总体制度遵循。

  强化实践创新,探索推行县级社区矫正“一局一中心”模式。在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全部设立后,立足强基固本,明确社区矫正机构和社区矫正中心具体职责,探索推行县级社区矫正“一局一中心”模式。各机构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履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强化示范引领,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将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作为全省司法行政标准化工作的试点工作率先推进。确定12个条件相对成熟的社区矫正中心作为试点,按照“执法规范化、监管信息化、教育专业化、帮扶社会化、工作制度化”的五化标准,运用“全面展开、重点推进”的方法步骤,建成一批、验收一批,用三年时间逐步推进完成。

  强化分析研判,社区矫正监管保持持续稳定。坚持底线思维,建立并落实社区矫正分析研判制度,以省委省政府“三零”单位创建为切入点,重点研判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风险隐患,强调重要节点的安全稳定,扎实推进平安山西建设。坚持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全省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强化“智慧矫正”,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全面建成“山西省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和“社区矫正视频督察系统”,建成了纵向贯通、横向连通的全省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和社区矫正数据中心。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建设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大数据分析展示开发完成上线,各类功能模块不断升级,实现了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互联移动化、指挥可视化目标,形成“平台共享、系统共治、数据慧治”的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新格局。

  强化疫情防控,全省社区矫正实现“五零”目标。全省社区矫正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12650”工作模式,强化对社区矫正疫情防控情况的全面掌控。各地利用信息化监管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电子监管和实时点名,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累计信息核查100万余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与社区矫正监狱戒毒民警、社区矫正对象无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实现了省司法厅党委确定的疫情防控“五零”目标。(记者 张楠)

(责任编辑:刘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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