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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部!广东中山出台普法提示工作实施办法
广东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 2026-01-12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破解普法工作“重部署、轻落实”“软任务、弱约束”难题,在广东省普法办、省司法厅的指导下,中山市司法局牵头起草的全省首部普法提示履职监督专项实施办法——《中山市普法提示工作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出台。

  自202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以来,中山市以《办法》为抓手,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地。《办法》明确,普法提示是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督促责任单位履职的核心手段,通过书面文书提醒告知、督促改进,切实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与实效性。

  三类提示精准分类,破解普法走过场难题

  针对群众关切的“普法如何不走过场”问题,《办法》创新设置常规性、整改性、督办性三类提示,精准施策、分类督导,强化普法监督针对性。

  常规性提示聚焦年度普法要点、“4·15”“12·4”等重要节点及新法颁布实施时机,提前提醒责任单位谋划推进,确保普法工作无缝衔接、不留死角。

  整改性提示直击履职痛点,针对未制定普法计划、活动流于形式、未落实“以案释法”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推动普法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对整改不力、存在严重短板或引发社会关注的情形,《办法》以督办性提示强化刚性约束,拧紧普法责任链条,倒逼工作落地。

  闭环管理强化追责,确保普法落地见效

  为避免普法提示沦为“一纸空文”,《办法》建立全流程规范体系与严格闭环管理机制,明确普法监督有流程、有约束、有实效。

  线索获取方面,《办法》明确提示线索可通过日常督查、人大政协监督、社会反馈等多渠道收集,经核查确认后,按提示类型程序制发,确保监督工作依规有序。

  同时,建立严格反馈复核机制,明确各类提示反馈时限,要求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市司法局(市普法办)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整改到位的销号归档,不力的发出二次提示,形成“提示—整改—反馈—评估”完整闭环。

  此外,《办法》压实各方责任,明确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公室)统筹、各责任单位共同落实、专人对接的工作架构,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评价,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责。为提升执行效率,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统一制定三类提示单及整改报告标准模板,保障文书规范、执行统一。

  来源丨中山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吴亚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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