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05020360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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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增强普法工作精准性实效性的有效抓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改进法治宣传教育的要求,江苏省扬州市在省内率先出台《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工作指引》,规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行为,实现普法与执法双向互动、深度融合,让普法更精准、执法有温度,更好满足市场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期待新要求,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增力。
《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共有34条,对行政执法全过程普法的适用范围、普法主体、普法对象、普法内容、基本原则、普法方式、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定。《指引》针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中的普法活动提供了具体、明确、可操作的工作指引。
《指引》提出主动告知式普法、答疑解惑式普法、释法说理式普法和行政约谈式普法等4种实时普法形式,指引行政执法人员在最擅长的领域、最熟悉的环境下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互动普法,借助群众对案件的高度注意力,确保群众在接触行政执法、产生问题疑惑、寻求法律咨询的“第一现场”就能得到行政执法人员及时、准确、权威、直观的解答,推动形成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机制,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实践获得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扬州将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把普法宣传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真正让法治理念深深根植于人民群众内心。(扬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