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0502036085号
网站标识码bm13000002
原标题:实施“四大工程” 擦亮“幼吾幼”工作品牌
山东邹城:助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向阳重生”
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份特殊、心智不成熟、思想不稳定等特点,山东省邹城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传统文化教育、感化作用,深挖儒家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文化等资源,创新实施“矫行、润心、明理、启航”四大工程,打响“幼吾幼”工作品牌,助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向阳重生”。
法治教育矫其行。采取以案释法等形式,强化入矫警示教育,结合所犯罪行,组织未成年矫正对象深入学习社区矫正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其自觉依法遵守监管规定。以增强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为重点编制《未成年社区矫正规范》,采取集中自学、法治讲座、法治微课堂等方式,组织未成年矫正对象系统全面学习法律知识,养成守法习惯。整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为每名未成年矫正对象配备1名“家庭法律顾问”,随时随地为其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法律服务,帮助其更好地提升法律意识、规范日常行为。
传统文化润其心。以儒家文化为切入点,立足邹城传统文化资源优势,整理收集传统文化中关于向善、和美等内容,编撰《“幼吾幼”未成年矫正教育读本》,开展形式多样的“经典诵读”活动,在润物无声中滋养其心灵。利用传统节日契机,开展“中秋家书”“重阳敬老”等特色活动,促使未成年矫正对象常怀感恩之心,常为感恩之行。用好“两孟”“和园”等传统文化阵地,不定期组织现场教学,让未成年矫正对象现场聆听孟子思想的浩然正气,学习感悟孟子“和为贵”思想。
红色洗礼正其观。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法院、检察院开设爱国主义教育课,通过为未成年矫正对象讲解革命先烈的英勇故事,组织观看爱国主义教育片等,激发爱国情怀。定期组织未成年矫正对象到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活动和公益劳动,通过重温峥嵘革命历史以及英烈们的感人事迹,对未成年矫正对象进行精神洗礼,引导其珍惜幸福生活,强化法纪观念。适时组织未成年矫正对象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沉浸式”实地参观学习,通过宣讲、讨论和互动推动红色教育入脑入心,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暖心行动助其归。发挥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一体化基地的辐射功能,开设汽车维修、电气焊、计算机等实用技能课程,为未成年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插上“技能”翅膀。积极联动教育部门做好未成年矫正对象就学复学工作,对有意愿的做好监管方案量身定制、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等工作,铺平其回归社会之路。今年以来,已先后帮助2名未成年矫正对象重返校园。创新入矫、中期、解矫“三段式”心理服务模式,组织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悦纳自我·从心开始”等系列心理帮扶活动,适时开展心理测试,根据实际需求定制心理矫治方案,有效提升了未成年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水平。(山东省邹城市司法局 段文浩 赵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