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05020360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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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民政局、老龄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平台服务便老、优质服务援老、专业服务惠老、调解服务助老、公益服务爱老、普法服务护老6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在全兵团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
《通知》提出,要聚焦老年人群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重点关注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老年人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优化相关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有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延伸公共法律链条,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师市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老年人较为集中的场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要普遍提供适老、助老设备,各类法律援助服务机构要为老年人享受无障碍环境提供必要条件。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项行动,推进公证行业减证便民提速行动,开展司法鉴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老年人提供优先鉴定、上门鉴定、快速鉴定。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将涉老年人矛盾纠纷作为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师市司法局、民政局、老龄办要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各师市民政、老龄部门要将“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纳入2024年老龄工作重点,加强综合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落实,努力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文章来源丨兵团日报
记者丨史进